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1)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513号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1)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513号


原告(反诉被告):深圳市X大佳廉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庆。

委托代理人:王某,系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刘某,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市民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

委托代理人:缪某斌,广东世X华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深圳市X大佳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大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民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X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5月27日受理后,被告民X公司提起反诉,本院合并审理。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X大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某、刘某及民X公司委托代理人缪某斌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0年11月份原告在网络上搜索到被告能够独立设计、开发、制造品质优良的注塑模具,并与其工作人员联系设计制作GB-F200D模具一套,被告承诺让客户满意、品质零缺失,在确认原告方设计图后并达成协议,被告保证核对原告图纸后的模具制作产品外观无不良,结构利于装配等品质保证。11月11日,双方签订合约,被告保证满足原告同款PCB装配良好,15天内交付首套合格样品。但原告于30天后才收到样品且不符合原告要求,出现不能装配、外观粗糙等严重现象。被告拖延时间再次修改,还是不能达到品质需求,并提出加价500元才能保证品质。原告认为,双方已签定合约,这一要求显然不合理,但考虑原告客户交期催紧,同意支付这笔费用,前提是保证在三天内交出合格产品。三天后,原告技术人员到被告工厂发现没有开工,被告称参与这套模具设计的工程人员离职。此事已使原告蒙受极大经济损失,但原告只有督促被告加紧交期。经被告怠工40天后再次送样,模具问题没有改善且不良问题更多,被告亦承认模具问题,此后被告再次要求加价2200元才能使品质尽可能改善。原告一直尝试与被告沟通,被告以原告提供的产品设计图不符合模具设计要求拒绝协商。原告认为被告具有专业资质并承诺能够满足品质要求,即使原告提供的设计图有问题,被告应当加以修正,而非按照有问题的设计图作业,原告同意增加修正费后,被告亦未履行修正模具缺陷的承诺。被告已构成违约,侵犯原告合法权益,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1、判令被告退还模具定金3000元;2、判令被告偿付模具款10000元;3、判令被告支付合同违约金约60000元(迟延一天按合同约定逐天3%递加);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商业损失100000元;5、判令被告交纳赔偿款项任何税费40000元;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一、被告严格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以及原告的要求制作模具,但由于模具图纸自身的缺陷,导致模具不能运用于原告的生产经营。被告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形,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亦过高。二、被告在模具涉及到重做、修改的情况下,向原告提出增加人工及物料的费用,原告予以确认,但并未支付增加的费用以及模具余款,被告基于原告的违约情形有权停止或暂停合同的履行。综上,被告在合约履行过程中,并不存在违约行为,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反诉原告诉称:2010年11月11日,被反诉人与反诉人就一项名为“外壳与按键模具”开模制作事宜达成《模具合同》,约定反诉人根据被反诉人提供的图纸制作一套模具。签订合同后,反诉人积极制作模具并严格依照被反诉人提供的图纸按时制作并交付。但由于被反诉人提供的图纸设计问题,致使模具不符合被反诉人装配及生产需要。其后针对被反诉人要求反诉人多次额外进行修改图纸这一合同外要求,反诉人以客户利益至上考虑,决定帮助被反诉人修改图纸,但由于图纸修改后模具需要重做,反诉人先后两次向被反诉人报价增加耗材人工等合理费用支出,被反诉人均无理拒绝支付。反诉人依然秉承诚信之上的原则,先后五次为模具图纸修改向被反诉人提供方案。为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令:1、被反诉人向反诉人支付开模费余额人民币9700元;2、被反诉人向反诉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3、本案诉讼费被反诉人承担。

反诉被告辩称:一、答辩人委托被答辩人设计制作产品及模具,在双方要求都明确的情况下,答辩人向被答辩人提供设计初稿、电子线路板及工艺参照样板,要求被答辩人以专业的技术角度对初稿进行完善,保障电子线路板能够合理装配,符合外观工艺等品质要求,而非被答辩人仅根据答辩人提供的设计初稿进行模具制作。二、合同中明确约定模具交期为15天,而被答辩人未按期交付产品,于2010年12月中旬才首次送样,其明知自己制作的模具质量严重不良,仍数次无理要求加价。答辩人被迫接受第一次加价,前提是三天交付合格样品。事后,被答辩人再次拖延交期送样,品质没有改善,却要求第二次加价,并答复针对模具问题点尽可能改善及无法改善。三、答辩人给被答辩人的设计图纸是经过被答辩人以专业的技术角度进行设计完善的,出现的问题只能说明被答辩人不按要求作业。被答辩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答辩人商业损失近百万其反诉请求缺乏事实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其的反诉请求。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