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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345号(2)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一百六十一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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