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深福法知产初字第94号(2)
被告金山特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故缺席。
根据双方当事人在本案的举证、质证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查明以下事实:
原告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30日,其经营范围是生产经营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逆变器电源及其他电源设备等、计算机周边设备及相关配件,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在济南等二十三个城市设立分支机构。
1992年11月30日,山特国际科仪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注册了“SANTAK”字母商标,商标注册号为619938,有效期至2002年11月29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不间断电源、逆变器、开关电源、精密稳压电源)。1998年3月28日,619938号商标经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受让人飞瑞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9月24日,619938号商标经商标局核准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12年11月29日。2006年10月24日,619938号商标经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受让人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原告注册域名“santak.com.cn”创建网站,对公司业务及产品进行宣传。
被告山特不间断电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其经营范围是电源产品、电子产品、计算机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股东为吴某某、吴长某。
2004年3月21日,吴长某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了“SANTAKUPS”字母商标,商标注册号为3342682,有效期至2014年3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计算机;电源材料(电线、电缆);避雷针;电子防盗装置;电池;电话机;测量仪器;计算机周边设备)。2008年3月24日至2013年3月23日吴长某许可山特不间断电源公司使用第3342682号注册商标,已经商标局予以备案。
被告金山特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4日,其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质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股东为吴长某、莫某某。
2005年6月9日,被告金山特公司注册域名“santak.net”,备案号:粤ICP备05050700。
2009年5月18日,深圳市公证处接受原告的申请,对相关网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并出具了(2009)深证字第68017号公证书。该公证书显示:上网输入www.santak.net网址,进入网站首页,显示:涉案字母标识“SANTAKUPS”(UPS与SANTAK字母颜色不同);产品系统:工频逆变器、电力专用逆变器、工业用正弦波逆变器等各型号逆变器,山特SANTAK STK等商标均属山特及其母公司或商标持有人所有,本站部分资料来源网上收集,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有任何侵犯您权益的地方,请联系我们,我们将马上进行整理,谢谢;首页尾部有山特不间断电源名称及山特不间断电源公司电话、网站备案号为粤ICP备05050700。点击首页“关于山特”,显示:山特电源集团公司成立于1980年,从事不间断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已具有25年的历史,SANTAK产品已取得美国UL、加拿大CSA、英国BEA、欧共体CE、德国VDE、TUV等认证,是获得IS9001国际品质认证的UPS专业供应商。SANTAK行销全球,分公司及科研中心遍布世界各地等内容。被告山特不间断电源公司庭审时确认金山特公司注册域名“santak.net”后,将该域名交其管理使用建立网站。至庭审时,被告山特不间断电源公司仍在继续使用“www.santak.net”网址。
另查明,2004年9月、2007年9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先后两次授予原告生产的山特牌不间断电源(UPS)产品为广东省名牌产品,有效期分别至2007年8月、2010年8月。2005年5月16日、2006年6月16日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行业联合评审委员会先后两次授予原告“2004、2005年度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证书和授权使用“中国电源行业诚信企业”标牌。2005年度-2007年度原告生产的“山特/SANTAK ”UPS电源产品销售量分别为805507台、908593台、1074743台,总销售额分别为42734万元、56341万元、92559万元,实缴地税分别为560万元、481万元、896万元;实缴国税分别为372万元、54万元、37万元。
以上事实,有商标注册证、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公证书、广东名牌产品证书、申报中国名牌产品销售统计证明、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实缴国税、地税证明、备案公共信息查询、证据交换笔录和庭审笔录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域名是互联网用户在网络中的名称和地址。域名具有识别功能,是域名注册人在互联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由于域名有较强的识别性,网络中的访问者一般凭借域名来区分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域名日益成为企业在互联网上的重要标志。域名这一特性使其在商业领域具有重要的知识产权意义,企业往往尽可能使用其商标或商号作为域名,使访问者可以通过域名识别网站创立者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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