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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深盐法民一劳初字第1号(3)
1750.00
650
6.32
62.49
23.51
889.57
239.57

2011年2月
17.00
187.00
1711.00
611
6.32
20.00
0
189.6
0

2011年3月
30.00
330.00
2280.00
1180
6.32
62.49
100.51
1862.85
682.85

2011年4月
25.40
279.40
1958.00
638
7.58
62.49
49.91
1467.15
829.15

2011年5月
24.80
273.00
2070.00
750
7.58
62.49
43.51
1370.12
620.12

2011年6月
18.00
198.00
2000.00
680
7.58
31.00
0
352.47
0





合计:
11524.07




附法律条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三)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或者计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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