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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深盐法刑初字第89号(2)
经价格鉴定,涉案被抢诺基亚N73型手机价值人民币2960元、北京现代车(车牌号粤BKP9xx)价值人民币93000元、GPS车载导航仪价值人民币3620元。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畈的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明:
(一)书证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明本案报、立案的情况。
2、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杨某被抓获归案的情况。
3、扣押、发还物品清单和收条,证明公安机关从栾某屹、王某坤处扣押的涉案物品及被抢车辆已发还给被害人王某畈的情况。
4、(2007)深盐法刑初字第115号刑事判决书、(2008)深盐法刑初字第143号刑事判决书,证明:(1)本案的基本犯罪事实;(2)同案犯栾某屹、刘某军、王某坤因本案犯绑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6年和6年;(3)同案犯刘某昇因本案已于2008年9月26日被本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5、银行卡取款清单,证明2006年9月9日,被害人王某畈的工商银行卡被取款人民币8400元;交通银行卡被取款人民币3350元。
6、被告人身份信息资料,证明被告人杨某的基本身份情况。
(二)被害人王某畈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06年9月9日凌晨1时许,其在沙头角海x花园地下停车场,被栾某屹、杨某等五名男子强行推上车带到布吉一间出租屋。后来。栾某屹让其打电话索要赎金,其打电话告诉妻子李某梅说其被人绑架了,要李某梅准备30万元赎金。然后栾某屹抢过电话让李某梅赶快准备赎金,两个小时后联系。在绑架过程中,其身上的金项链、诺基亚手机、劳力士手表、四张银行卡、及现金人民币1200元、港币700元被抢走。9月10日凌晨5时,其被绑架者释放。其辨认出被告人杨某是地下停车场参与绑架。并在布吉关押点参与看守其的人之一。
(三)证人证言
1、证人李某梅(被害人妻子)的证言,证明2006年9月9日2时30分许,接到GPS报警系统通知,得知丈夫王某畈的北京现代车(车牌号粤B/K9xx)出事。中午时分,其接到王某畈的电话,称自己被人绑架了,要其准备30万元人民币。之后电话被一男子抢走,该男子说两小时后再联系。
2、证人刘某军的证言,证明其与刘某昇商议绑架王某畈,其使用刘某昇购置的电话卡进行单线联系,给刘某昇指示了作案目标、提供了作案的经费,由刘某昇自己去找人。其在得知李某梅报警后,为防止事态扩大,通知刘某昇释放人质,并在案发后给予刘某昇钱财,帮助其逃跑。
3、证人栾某屹的证言,证明其与刘某昇一起策划了本案,包括踩点和租房,共策划了十多天。其与刘某昇、王某坤、“大威”、张某、“大个”一起进行绑架。其事先制作了假的警察证,并与杨某在香蜜湖买好了手铐、电警棍。王某坤提供了作案用的面包车。2006年9月初的一天,其和王某坤、杨某、张某、“大个”在沙头角航母附近一小区守候被害人王某畈。见到王某畈出现时,其与杨某、“大个”出示了假警察证,张某拿着警棍,将王某畈强行押上车,由王某坤驾车将王某畈带到草埔的马山村。杨某、张某、“大个”在车上对王某畈进行了殴打、搜身并给王某畈戴上手铐。其给王某畈的老婆打电话勒索赎金30万元人民币。后来刘某昇打电话给其,让其放人,其就将王某畈放走了,赎金没有拿到。从被害人身上抢得诺基亚手机一台、白金项链一条、劳力士手表一块、现金1000多元、银行卡四张。刘某昇拿银行卡去取了钱,给了其3000元人民币。事后其分给杨某、张某、“大个”每人1000多元。其辨认出杨某是与其一起参与绑架的人。
4、证人王某坤的证言,证明其与栾某屹、杨某、张某、“大个”五人一起绑架了被害人王某畈。其主要负责运输人质、转移王某畈的北京现代车、拆卸GPS、更换车牌,并对车辆进行改装。栾某屹、杨某、张某、“大个”四个人将王某畈强行押上车的。其辨认出被告人杨某就是与其一起参与绑架的人。
5、证人刘某昇的证言,证明其分别与刘某军、栾某屹策划绑架及案发的经过。
(四)鉴定结论
1、深公盐刑计法伤报字[2006]第408号法医验伤报告书,证明被害人王某畈的身体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
2、深价鉴[2006]4672、0854号价格鉴证结论书,证明涉案被抢北京现代轿车、诺基亚手机、车载导航仪的价值。
(五)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照片,证明案发现场位置及相关情况。
(六)被告人杨某的供述和辩解,证明2006年9月初,栾某屹叫其到盐田区沙头角找人要笔钱,事后给其好处,其就答应了。过了几天,栾某屹坐了一部白色金杯面包车在地王大厦附近接上其,当时车上还坐着一个司机、“大个”和张某,车上有电棍、手铐等物品,栾某屹还拿着两个警官证的外套。司机开车跟着一部黑色轿车,一直跟到沙头角航母世界一个居民楼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看到黑色轿车上下来一个男子,司机将面包车拦在黑色驾车的尾部,栾某屹叫大家下车。下车后栾某屹带着他们走到那名男子面前说“我们是公安”。然后就领着大家强行把那名男子推上面包车,之后将车开到布吉的一间出租屋里。在出租屋里,他们叫那男子不要报警,说他们在那男子家有线人,知道他家的底细等进行恐吓。后来栾某屹和“大个”动手打了那名男子。栾某屹拿走了那名男子的项链、手机、手表、银行卡和一些现金。当时那名男子的头部就被打出血了。后来那名男子就打电话找人筹钱。其在布吉出租屋里连续看押了那名男子一天两夜,后来“大个”说栾某屹让放了那名男子,于是就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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