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佛顺法良民初字第533号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2)佛顺法良民初字第533号
原告黄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江文,男,汉族,1987年12月13日出生,住湖南省安化县仙溪镇殷余村吴家村民组33号,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蔡XX,女,汉族,1970年10月25日出生,住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京溪广州大道1838号152栋A门901房,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XX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XX。
负责人XXX。
委托代理人马继雄,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XX诉被告蔡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1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宁瑞红独任审判,于2012年12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江文,被告XX公司代理人马继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黄XX起诉认为, 2012年7月6日9时14分许,原告驾驶粤XBL355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顺德区大良南国中路与延年路交界处时,与被告蔡XX驾驶粤A1AN01号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2年7月6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蔡X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抢救治疗,于2012年7月24日出院,住院19天,出院医嘱载明出院后全休一个月。广东南粤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原告的伤情进行了鉴定,原告支付鉴定费2600元,鉴定原告伤残为九级,后续治疗费不低于30000元。被告蔡XX作为肇事车辆的司机及车辆所有人、被告XX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承保单位,应对以上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原告请求判令:1、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222658.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被告XX公司辩称,被告蔡XX为肇事车辆在我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包括不计免赔,但现原告要求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原告应出具身份户口资料确定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原告要求的误工费应提供其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以确定计算标准,且原告计算的时间应依据出院医嘱全休一个月进行计算,不是计至定残前一天。交通费应提供票据予以证明。鉴定费为间接损失,依据保险合同条款,不应由我方承担,应由被保险人承担。原告应提供被扶养人户口身份资料、出生证,证明被扶养人情况及生存情况。后续治疗费应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精神抚慰金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不应由我方承担,且其要求的精神损失费明显过高。
本院依法向被告蔡XX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但被告既无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向法庭说明正当理由。
诉讼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及被告XX公司质证意见如下:
1.原告身份证明、被告工商信息单、组织机构代码证、民事主体告知书各一份,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
被告XX公司认为:对该组证据没有异议。
2.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证明本次事故发生的经过及责任划分。
被告XX公司认为:对该组证据没有异议。
3.病历本、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原告因本次事故住院治疗情况。
被告XX公司认为:原告没有提供证据病历原件是因被告蔡XX垫付全部医疗费,但我方不知道被告蔡XX垫付的费用是多少,不清楚有否垫付除医疗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希望原告提供相关证据。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医嘱建议休息一个月,故误工费应按医嘱进行计算。
4.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各一份,证明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九级伤残,需后续医疗费30000元。产生鉴定费2600元。
被告XX公司认为:鉴定机构只能收取鉴定费,不能收取出诊费,对该项费用我方不予以理赔。鉴定费为间接损失,不应由我方承担。对原告的九级伤残我方没有异议,后续治疗费应以实际发生为准。原告的伤残不影响其工作,故误工费只能计算一个月。
5.证明、租赁合同各一份,证明原告的收入情况。
被告XX公司认为:真实性不予以确认,此内容只能证明原告租赁的事实,出租方只能是一个民事主体,不具有证明力。不能证明原告实际收入情况,原告应提供工商资料或纳税证明,否则应按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6.户口本、派出所证明各一份,证明原告被扶养人情况,原告为佛山顺德户口。
被告XX公司认为:原告儿子卢梓贤在1996年11月18日出生,现已十六岁,应出示其为学生还是正在工作的相关资料,如有收入则不需被扶养。即使需计算,也应计算两年被扶养人生活费。对派出所证明真实性无异议,对原告父母的户口本真实性无异议,对其被告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年限没有异议。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