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粤高法民三初字第2号 (17)
(一)相关商品市场
1.本案界定相关商品市场应采用的方法。《指南》第四条规定,相关市场范围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商品(地域)的可替代程度。在市场竞争中对经营者行为构成直接和有效竞争约束的,是市场里存在需求者认为具有较强替代关系的商品或能够提供这些商品的地域,界定相关市场主要从需求者角度进行需求替代分析。当供给替代对经营者行为产生的竞争约束类似于需求替代时,也应考虑供给替代。第五条规定,需求替代是根据需求者对商品功能用途的需求、质量的认可、价格的接受以及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从需求者的角度确定不同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原则上,从需求者角度来看,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越高,竞争关系就越强,就越可能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第十条规定,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帮助解决相关市场界定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假定垄断者测试分析在其他商品的销售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假设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垄断者(假定垄断者)能否持久地(一般为1年)小幅(一般为5%-10%)提高目标商品的价格。如果涨价引起需求者转向具有紧密替代关系的其他商品,使假定垄断者的涨价行为无利可图,则需要把该替代商品增加到相关商品市场中,该替代商品与目标商品形成商品集合。接下来分析如果该商品集合涨价,假定垄断者是否仍有利可图。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该商品集合就构成相关商品市场。随着商品集合越来越大,集合内商品与集合外商品的替代性越来越小,最终会出现某一商品集合,假定垄断者可以通过涨价实现盈利,由此便界定出相关商品市场。
根据上述规定,本院确定本案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根据需求者对QQ软件及其服务的功能用途需求、质量的认可、价格的接受以及获取的难易程度等因素,从需求者的角度定性分析不同商品之间的替代程度;同时亦结合考虑供给替代的影响。
关于是否可以采用假定垄断者测试分析方法的问题,原告的专家辅助人RBB公司出具《关于奇虎360与腾讯反垄断纠纷的经济分析报告》认为,即时通讯产品的供应商整体决定将基础服务的价格定为零,但供应商试图将用户与产品的关系货币化;用户支付的“隐”性价格可能表现在为了帮助支付“免费”的即时通讯产品而推出的广告。免费即时通讯产品能否构成一个相关市场,取决于一个控制所有即时通讯产品的假定垄断者能否通过降低产品质量,或者非暂时性的小幅度提高产品的隐含价格而获取利润。即时通讯产品的竞争主要不在于价格竞争,质量和隐性价格很难估算准确,因此定量的假定垄断者测试不是用来确定本案的相关产品市场的有效方法。在缺乏完美数据的实际情况下,建议就即时通讯产品和其他通讯产品的需求替代性做定性的分析,以评估其他产品的替代性是否可能足以防止一个假设垄断者实行单方面削减质量的水平。本院则认为本案反映了目前互联网供应商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一个显著特点,即几乎所有的供应商都将其基础服务的价格确定为零收费,无论是本案当事人所提供的即时通讯、杀毒安全软件还是其他诸如搜索引擎、微博、电子邮箱、社交服务以及提供新闻、影视和音乐内容等等。“免费”成为互联网产业通行的、基本的因而也才是可行的服务模式。本案证据显示,用户对即时通讯产品及服务具有很高的价格敏感度。根据CNNIC调查,不愿意为使用即时通信服务支付费用用户的比例高达60.6%,而其他32.7%有付费意愿的用户也只是表达愿为即时通讯平台上的增值业务付费,而非为即时通讯的基础服务付费。网站eNet调查显示,如果被告对QQ用户进行全员收费,将导致81.71%的用户流失,转而使用市场上其他免费即时通讯产品和服务。微软公司/Skype案件中有证据显示如果Skype公司开始收费,超过75%的个人消费者将不再使用该产品。据此欧盟委员会认为服务供应商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免费提供服务,如果一个服务供应商开始对一个长期免费的服务收费,并且市场上存在免费的替代性服务,消费者将立即转向接受那些免费的替代性服务。可见,消费者在确定某类即时通讯产品的使用量时,虽然会将获取该产品所消耗的机会成本作为考虑的因素之一,但是一旦该产品开始收费,他们的第一选择是改用其他免费产品,即使免费产品所消耗的机会成本比收费产品要高。换言之,“免费”与花费时间浏览广告这种消耗机会成本的特点相比,前者对相关市场界定的作用更为关键。因此,即时通讯产品是否能够构成一个相关市场,既可以考虑一个控制所有即时通讯产品的假定垄断者能否通过降低产品质量或者非暂时性的小幅度提高产品的隐含价格而获取利润,更应该考虑一旦某个假定垄断者开始小幅度的持续一段时间收费的话,会否产生大量的需求替代。据此,即便在缺乏完美数据的实际情况下,本案依然可以考虑如果被告持久地(假定为1年)从零价格到小幅度收费后,是否有证据支撑需求者会转向那些具有紧密替代关系的其他商品,从而将这些商品纳入同一相关商品市场的商品集合。
2.关于双方无异议认为属于同一相关市场商品集合的三类即时通讯软件。QQ软件是一款综合性即时通讯软件,主要功能包括文字传输、语音聊天、视频聊天、向手机发送短信和离线传输文件、异步和离线(非即时)通讯功能,在用户不登录QQ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到登录用户的消息和文件。另外QQ软件还集成了以上通讯服务之外的其他互联网应用服务功能。原告在起诉状中确认:根据CNNIC提供的2009年度《中国即时通讯用户调研报告》,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可细分为综合性即时通讯服务如腾讯QQ和微软的MSN、跨平台即时通讯服务如中国移动推出的飞信产品、跨网络即时通讯服务如Tom集团公司提供的Skype软件服务等三类。该三类产品彼此之间联系紧密,技术上、服务上可彼此替代。被告对原告该主张无异议,本院确认该三种类型的即时通讯产品及服务属于同一相关商品市场的商品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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