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3)甬东行初字第10号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人 民 法 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3)甬东行初字第10号


    原告邬××。
    委托代理人周甲。
    委托代理人周乙。
    被告宁波市××局,住所地浙江省××××号。
    法定代表人李××。
    委托代理人于××。
    委托代理人陈×。
    第三人宁波市××房××司,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区××综合市场内××楼。
    法定代表人熊××。
    委托代理人陈××。
    原告邬××不服宁波市××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行为,于2013年2月4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3年2月4日受理后,于2013年2月6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宁波市××房××司同本案的审理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于2013年2月18日依法通知其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13年3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邬××及其委托代理人周甲、周乙,被告宁波市××局委托代理人于××、陈×,第三人宁波市××房××司委托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宁波市××局于2012年11月6日作出了(2012)浙规核字第0205065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建设单位为宁波市××房××司,建设项目名称为镇海新城B2-2居住、商业项目(银亿•海悦花某),建设位置位于骆驼街道金华北路东侧、世纪大道西侧,建设规模为168238.34平方米。
    被告于2013年2月16日向本院提供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1.《浙江省建设工程某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复印件1份,用以证明第三人在竣工后某某以书面形式向被告提出了核实确认申请,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2.建字第(2010)浙规(建)证020505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用以证明第三人向被告申请核实确认时依法取得了许可证,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3.建设工程编号为079-20081226的《宁某市镇海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用以证明被告核发给第三人的规划条件的具体情况,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实体合法;4.镇海新城B2-2居住、商业项目(银亿•海悦花某)规划竣工测量报告1份,用以证明第三人竣工后经过法定部门测量后的现状;5.宁波市××局镇海分局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复印件1份,用以证明经过勘验,被告依法核发了合格证;6.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联系单复印件1份,用以证明被告程序合法,行政行为合法;7.宁波市××局(2012)浙规核字第0205065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图复印件各1份,用以证明被告经过核查勘验,认为第三人符合规划条件,核发了确认书,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被告于2013年3月11日向本院提供了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建设工程某工规划条件复核业务受理单复印件1份,用以证明被告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被告向本院提交的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某某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某某政诉讼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5.《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某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6.《宁某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
    原告邬××起诉称,原告于2010年12月28日购买了银亿•海悦花某11幢楼1602号房,房屋总面积为139.36平方米。宁波市××局镇海分局在2012年11月6日对银亿•海悦花某项目作出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原告认为被告的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及宁某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理应撤销。根据原告获得的依申请公开的证据,该规划核实确认书的核发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34条、第44条第2款,《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某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第6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宁某市城乡规划条例》第39条的规定,存在明显的审批依据缺失和程序缺失。规划核实确认书的核发不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退让用地红线不符合《宁某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31条的规定,停车位未达到《宁某市建设工程停车配建指标规定》第5条规定的标准,消防通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6条的强制性标准和规定,按照房产测绘报告结论得出的容积率为2.24左右,而规划核实确认书的记载得出的容积率为2.2,容积率不符合要求。被告没有审查相关测绘数据,直接作出《浙江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明显不符合法定强制性标准。规划核实确认书的记载内容不符合《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45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法定内容。通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核实确认书》以及《房产测绘报告》分析,三份材料的数据差距较大,规划核实确认书的记载内容不符合事实。因此,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作出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