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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惠中法刑一终字第54号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3)惠中法刑一终字第54号


原公诉机关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尹某标,男,汉族,1970年12月20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人,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农民。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2年8月15日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惠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陈某文,系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尹某球,男,汉族,1948年2月15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人,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农民。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2年8月15日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2013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尹长某,男,汉族,1946年3月24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人,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农民。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2年8月15日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2013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尹兴某,男,汉族,1951年12月11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人,文化程度小学,,职业农民。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2年8月15日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2013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尹某尧,男,汉族,1945年1月16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人,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农民。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2年8月15日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依法逮捕,2013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原审被告人尹某好,女,汉族,1966年7月23日出生,广东省惠州市人,文化程度初中,职业农民。因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2年8月21日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被逮捕,2013年2月5日被取保候审。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尹某标、尹某球、尹长某、尹兴某、尹某尧、尹某好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于2013年1月21日作出(2012)惠城法刑一初字第442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尹某标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决认定,2012年6月13日至7月17日期间,惠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在惠州市汝湖镇新光村进行金石四路(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被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村民、被告人尹某标、尹某球、尹长某、尹兴某、尹某尧、尹某好以政府征地不合法、征地补偿低、安置不到位等理由先后多次参与并煽动村民阻扰金石四路(市政道路、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致使该工程停滞造成该道路无法施工达两个月,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108516元。
2012年8月15日、8月21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6名被告人。
以上事实,有经原审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刑事受理、立案材料,证实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合法启动本案的侦查程序。
2、被害单位员工王某立、何某、林某雄、叶某喜的陈述,证实2012年6月13日以来,惠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在惠州市汝湖镇新光村进行金石四路(市政道路)施工过程中,被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村民、被告人尹某标、尹某球、尹长某、尹兴某、尹某尧、尹某好以政府征地不合法、征地补偿低、安置不到位等理由先后多次参与并煽动村民阻扰金石四路(市政道路、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致使该工程停滞造成该道路无法施工达两个月,致使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108516.00元。
3、证人尹某辉、尹某洋证言,证实2012年6月13日以来,惠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在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进行金石四路施工过程中,被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村民、被告人尹某标、尹某球、尹长某、尹兴某、尹某尧、尹某好以政府征地不合法、征地补偿低、安置不到位等理由先后多次参与并煽动村民阻扰金石四路施工。
4、相关书证
(1)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惠府(2012)15号及16号)证实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征收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土地是经过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2)征地补偿协议,证实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征收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土地时已经与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小组达成了征地补偿协议。
(3)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石桥头村民小组、岗头区村民小组分别出具的收据,证实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城区分局已经分别按照其与相关村民小组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充协议规定的补偿数额,向相关村民小组全额支付了补偿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实惠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在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进行金石四路(市政道路)施工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复查意见书,证实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针对村民反映惠州市现代农业观光乐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工作存在违法、违规一事,对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新光村征地合法性进行了调查后,作出复查意见书,认定惠州市现代农业观光乐园一期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项目用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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