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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汕龙法刑初字第364号 (2)

1.2004年6月1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林某树与同案人王某彬、蔡某传在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蓬莱美发厅遇到与其有过节的被害人唐某永,遂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受伤倒地后离开现场。当被告人林某树及同案人得知被害人唐某永正在外砂卫生院治疗时,遂赶至该院,由被告人林某树、同案人王某彬持西瓜刀及铁水龙管对躺在病床上的被害人唐某永乱砍乱打,致其身体多处受伤。随后,被告人林某树与同案人王某彬又窜至蓬莱美发厅,由同案人王某彬持西瓜刀对与其有过节的被害人胡某涛身上乱砍,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唐某永的损伤属重伤,伤残八级;被害人胡某涛的损伤属轻伤。

案发后,同案人王某彬的亲属对被害人唐某永、胡某涛进行了赔偿。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林某树的亲属与被害人唐某永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唐某永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被害人唐某永对被告人林某树表示谅解,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2.2004年10月13日凌晨1时许,同案人谢某煌驾驶一辆面包车载被告人林某树、同案人蔡某传、李某权等人,窜至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大衙村南昌九巷口,由同案人谢某煌和李某权在该处守候,被告人林某树和同案人蔡某传则守住南昌九巷蔡某平开办的毛织厂门口,伺机报复被害人蔡立某。当被害人蔡立某从该厂出来时,被告人林某树、同案人蔡某传分别持刀对其脚部等处猛砍,致其受伤倒地休克。随后,被告人林某树等人乘坐同案人谢某煌驾驶的面包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蔡立某的损伤属重伤,无评残指征。

案发后,同案人蔡某传等人对被害人蔡立某进行了赔偿。案在审理期间,被告人林某树的亲属与被害人蔡立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被害人蔡立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被害人蔡立某对被告人林某树表示谅解,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3.2005年7、8月份期间,被告人林某树及同案人陈某青等人多次窜至汕头市下埔桥被害人李某扬的花圃寻衅滋事,并向其敲诈勒索钱财,被害人李某扬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同案人陈某青得知消息后,于2006年4月10日下午4时许,纠集被告人林某树、同案人陈某文等人窜至被害人李某扬的花圃,威胁其到派出所销案遭拒绝,便持铁锹、石头等物殴打被害人李某扬及其妹李某音,致两人受伤。同时,在场劝阻的被害人李某扬的姐姐李玉某也遭到同案人陈某青殴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扬的损伤属轻伤,被害人李某音的损伤属轻微伤。

案发后,被告人林某树、同案人陈某青等人对被害人李某扬、李某音进行道歉和赔偿,取得两被害人的谅解,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二、寻衅滋事事实

2005年6月至2006年3月期间,被告人林某树与同案人陈某青、陈某文(均已判决)等人分分合合,在汕头市共实施寻衅滋事作案2宗,具体事实如下:

1.2005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林某树与同案人陈某青等人以同案人陈某文买花太贵为借口,向在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下埔桥下租地种植花木的花圃经营者李某扬进行敲诈勒索。因未能索取得钱财,被告人林某树与同案人陈某青遂多次带人持刀窜至该花圃毁坏花木。

2. 2006年3月23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林某树与同案人陈某青等10余人在汕头市金平区百花路“老二粥店”吃宵夜时,因小故与店内人员发生纠纷而掀桌子毁坏物品。当时与朋友在该店内吃宵夜的被害人方某武上前劝阻,被被告人林某树及同案人陈某青等人迁怒并持店中菜刀追砍受伤,昏倒在金湖路路边。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方某武的损伤属轻伤。

案在审理期间,被害人方某武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主持调解,由被告人林某树的亲属代为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方某武经济损失人民币45000元,并已履行完毕。被害人方某武经本院准许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对被告人林某树表示谅解,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在公安机关“清网”专项行动期间,被告人林某树于2011年11月21日,主动到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参与故意伤害被害人唐某永、蔡立某的犯罪事实。

上述事实,有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一、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唐某永的陈述。证明:2004年6月18日凌晨,其先后在蓬莱发廊、外砂卫生院急诊室被林某树、王某彬持刀等工具伤害的经过。

2.被害人胡某涛的陈述。证明:2004年6月18日凌晨,其在蓬莱发廊外面看到“冬瓜弟”等几个人在殴打唐某永。随后,其在该发廊被王某彬和另外一个人持刀砍伤,当时其在现场没有看到“冬瓜弟”。

3.被害人蔡立某的陈述。证明:2004年10月13日凌晨,其从蔡某平的毛织厂出来时,被蔡某传、“冬瓜弟”及2名不认识的人殴打,还被蔡某传和“冬瓜弟”用刀砍伤的经过。

4.被害人陈某龙的陈述。证明:2005年6月10日22时左右,陈某青和1个自称“冬瓜弟”的人来其摩托车行,质问其是否在社会上造谣他们打伤“阿生”的事,其说没有。他们说其不承认这件事就找人砸车行。过了20多分钟后,大约6-7人持刀和水管冲进摩托车行砸车。当时,其没有看见陈某青和“冬瓜弟”到场。事后陈某青等人上门道歉和赔偿其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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