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2)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922号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2)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922号


原告:东莞市XX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吴X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XX,广东莞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陆XX,广东莞鹏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

被告:东莞市XX注塑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邓X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龚XX,该公司员工。

原告东莞市XX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机械公司)诉被告东莞市XX注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注塑机械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10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欧泽林适用简易程序,于2012年1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赵XX、陆XX,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龚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于2012年4月27日向被告订购配件2套,并签订有报价单、长期供货协议。后因被告交付的货物“料管破裂”不符合质量要求,该2套配件均已经退回给被告,但被告并未按照约定退回订金10000元。此后,原告多次催告被告退回该部分订金,被告却一直没有履行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退还原告订金10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以10000元为本金,从2012年9月1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被告交付给原告的料管组出现料管破裂的部位在装配发热圈的部位,属于安装尺寸问题引起的,而安装尽寸并非被告设计的。虽然料管破裂的原因尚有争议,但被告一直以联络函的形式积极与原告沟通处理料管破裂的问题,并完成了料管的维修及装配。被告作为供货方,已按案涉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了服务保证义务,同时向原告承诺若维修后的料管组再次出现破裂,被告接受退款。原告单方不遵守合同约定执意要退货退款,被告不接受原告提出的退货退款的要求。

本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27日,被告作为甲方,原告作为乙方,双方共同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注塑机用各款螺杆料管组(包料筒、螺杆、尖头组、射咀等)用于乙方生产的各款注塑机上。上述协议第二条产品质量约定,上述产品的质量标准为能满足乙方客户的需求。上述协议第七条服务保证第②款约定,在保证期内,如乙方同一客户同一台机器,出现三次以上相同的故障(或经甲方维修超过3次还不能解决的),甲方应立即给予更换整套全新的料管组。上述协议第八条检验及质量保证第②款约定,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破裂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上述协议第八条检验及质量保证第③款约定,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该协议第二条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15个月,自乙方机器出厂之日起开始计算。上述协议第九条退货第①款约定,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乙方客户生产产品的需求,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上述协议还就产品包装、交货依据、订单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其他等事项进行约定。同日,被告出具《报价单》给原告对双方交易的产品进行报价。在上述《报价单》上有“安装尺寸由嘉X昌(即本案原告)提供,其它由杰X(即本案被告)设计”的内容。上述协议及《报价单》签订后,原告预付订金10000元给被告,被告提供了总长1062MM及950MM的螺杆料管组各1套给原告。原告收货后将上述2套螺杆料管组安装在其生产的注塑机上。因原告的客户在使用注塑机过程中出现料管破裂现象,原告于2012年8月6日退回1套总长为950MM的螺杆料管组给被告。2012年8月8日,被告发《嘉X昌料管组处理意见》给原告,内容为“我方于2012年6月4日向贵方提供85T(及)100T料管组各一套,贵方自行安装。安装以后,100T料管组做白色胶框时使用状况良好,但85T料管组凸显的问题比较多:7月18日因客户投诉产品发黄,我方售后人员拆回厂处理,清料以后检查各个结合端面、螺杆料管的尺寸、压缩比,结果均无问题,仅做了抛光处理后第二天即送返安装。7月19日当天20:00安装好,我方人员观察做产品2个小时,并无任何异响且产品OK,浩义厂家刘经理确认无误后我方人员才返回。22:30贵方来电说螺杆尾部断裂。7月21日我方接好尾端交由贵方。7月22日至8月6日期间,客户投诉产品局部发黄,贵方安排人员过去处理。8月6日,贵方反应射咀漏胶,下午我方人员过去处理,发现料管头部往后22MM位置断裂,此处刚好是螺牙退刀槽位置,强度最弱。造成断裂的原因是,在锁紧射咀时,射咀端面与料管端面紧密结合后继续用力锁紧产生反作用力,料管头受到很大的轴向拉力导致断裂,损坏之料管于8月6日已拿回至我司。综合以上服务案例,我方认为贵方在装机方面存在过错,导致我方产品损坏,我方决定此套不再作维修处理,贵方另行安排。另外,100T料管组使用状况OK,请贵方尽快对账付款,谢谢”。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