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沪高民一(民)终字第1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暨反诉原告)万年青(上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严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娟,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沈正义,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暨反诉被告)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香田,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如松,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张南堂,上海市中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万年青(上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青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二(民)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万年青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娟和原委托代理人孙伟,被上诉人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如松、张南堂到庭参加诉讼。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龚钦钦、景小丽参加了庭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10日,万年青公司(发包人)与一建公司(承包人)就“万年青(上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签订《万年青(上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合同》),由一建公司承包万年青公司位于上海青浦工业园区胜利路以东、新竹路以北的新建厂房工程。工程内容为厂房1-5、酸洗水处理车间、宿舍1及食堂、宿舍2-3、办公楼、门卫1及水泵房、门卫2-3等施工图纸所标明的建筑、安装、装饰、室外总体等工程。承包范围为桩基、土建、安装、室外总体(绿化工程除外)总承包工程。开工日期暂定2006年7月10日(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暂定2007年9月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425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为按备案制要求一次验收合格,全部单体优质结构奖,办公楼达到白玉兰奖。工程质量承诺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办公楼未达到白玉兰奖,按办公楼建筑面积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0元/平方米扣罚,若达到白玉兰奖按10元/平方米接受奖励。合同价款(暂定价)105,431,085元。合同专用条款第13.1条约定,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顺延,承包人愿接受中标合同价万分之二/天的罚款。合同专用条款第23.1条约定,合同价格根据议标文件、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为依据进行编制。第23.2条约定,a、采用固定单价合同;b、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3)》、《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199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单位估价汇总表(1993)》。取费标准均按上海市建筑工程三类标准计取,零星工程按四类标准计取。土建工程下浮率为10%,安装工程下浮率为11.5%(不包括甲供材料和设备、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指定分包工程);开办费为62万元;总包管理配合费费率(含打桩、消防工程)为2%……材料信息价按施工期间的“上海市定额站提供的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不包括甲供材料和设备、甲定乙供材料和设备、暂定材料价)。c、承包人自行报价部分(不包括暂定价格),如果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计取,如果部分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与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价中不一致,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计取。d、工程量按实调整,暂定价格按照93定额的规定执行。e、分项子目如果有与投标文件中相同的子目,按相同子目的单价执行;如果分项子目没有与投标文件中相同的子目但有相似的子目,参照相似子目的单价进行换算;如果没有与投标文件中相似的子目,则由承包人提供价格,经发包人审核后,作为依据。f、询标回复中的优惠让利承诺:承包人在安装工程结算中一次性优惠让利310万元。第26.1条就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约定:……E、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将决算书交给发包人10天内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75%,同时扣回甲供材料款。F、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决算书后60天内审核完毕,并将竣工资料存入档案馆二天内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同时扣回甲供材料款;其余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的14天内支付保修金的3%,保修期满二年后的14天内支付其余保修金。第27.4条约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在单项工程实际施工一个月前,向发包人提供“甲供材料和设备进度计划及安排报告”,以便发包人及时供应。附件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总体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本合同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答疑文件、询标往来函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另对其他事宜进行了约定。一建公司遂依约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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