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穗荔法刑初字第562号(4)
经辨认照片,同案人霍加×ו麦麦提敏指认被害人吐×ו艾麦尔、吐尔洪•吐××参与了斗殴。
21.同案人蓝×的供述,证实奥布×ו麦麦提敏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近?口汽车客运站出口路边有三个摊档,其中车站前面有两个摊档,后门有一个摊档。他负责看管车站后门路边的玉米档。2012年12月25日17时许,奥布×ו麦麦提敏到他的摊档对他讲在车站前面摆摊档的人被人打,叫他过去帮忙。他跟着奥布×ו麦麦提敏走到车站正门的马路边,看见有十几个他不认识的新疆人和奥布×ו麦麦提敏这边五六个人对峙,后对方就有人拔了一把刀出来,他们见状就马上在摊档里抄木棍与对方对峙,对方也持木棍、铁棍等工具跟他们对打。他们一方参与打斗的有五人,包括他和老板奥布×ו麦麦提敏以及奥布×ו麦麦提敏的一个哥哥、两个弟弟。奥布×ו麦麦提敏的妹妹当时也在场。对方在开始互殴中好像仅有一人持刀。他的双臂及左肩被木棍打肿,其他人均是皮外伤。对方一人的手部受伤较重。
22.被告人奥布×ו麦麦提敏的供述及其辨认被害人照片的笔录,证实2012年12月25日17时左右,他和哥哥图尔×ו麦麦提敏、弟弟奥布×ו麦麦提敏、霍加×ו麦麦提敏、帮工蓝×及妹妹努尔妮萨•麦麦提敏等人与新疆和田县籍的商贩买ו吐××等人,因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近?口汽车客运站出口路边的人行天桥下面,争夺卖玉米的位置而发生争吵,他们一方与买ו吐××一方分别对打了三次,导致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在打斗过程中,他和蓝×拿竹棍,图尔×ו麦麦提敏、霍加×ו麦麦提敏手持木棍、三角铁。买ו吐××一方一人持刀,还有六七人拿木棍、铁管,另外还有几人用拳脚。他与图尔×ו麦麦提敏均头部受伤,奥布×ו麦麦提敏背部受伤,霍加×ו麦麦提敏头、脑受伤,努尔妮萨•麦麦提敏腹部手部受伤,蓝×手被打肿,但伤势均不算重。买ו吐××一方两人手部伤势较重,其中拿刀者断了手。
经辨认照片,被告人奥布×ו麦麦提敏指认被害人吐×ו艾麦尔、艾克×ו艾麦尔参与了斗殴。
23.被告人图尔×ו麦麦提敏的供述及其辨认被害人照片的笔录,证实2012年12月25日17时左右,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口汽车客运站出口路边的人行天桥下面,他和弟弟霍加×ו麦麦提敏、奥布×ו麦麦提敏与另外一伙新疆喀什地区的商贩因在争夺卖玉米的位置而发生争吵,对方十余人先用木棍、铁水管等工具攻击他们,他们一方包括他本人、奥布×ו麦麦提敏、霍加×ו麦麦提敏以及奥布×ו麦麦提敏、蓝×都有手拿木棍、竹棍与对方对峙。导致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双方斗殴时他打了对方一人几拳。他看见奥布×ו麦麦提敏和蓝×被对方众人围殴。他还看见对方拿刀的男子冲向奥布×ו麦麦提敏,奥布×ו麦麦提敏手持木棍打向持刀男子的手臂,将对方手臂打成骨折。他们一方都是轻微伤,有的是头部,有的是手脚。他头部受了一点伤,是被木棍打的,不是很严重。对方的伤势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有一人的手臂被打断。他妹妹努尔妮萨•麦麦提敏当时参与劝架。另外,奥布×ו麦麦提敏好像未动手就被对方打跑了。后警察到场将他们双方带到派出所处理。
经辨认照片,被告人图尔×ו麦麦提敏指认被害人吐×ו艾麦尔、艾克×ו艾麦尔、吐尔洪•吐××参与了斗殴。
24.被告人奥布×ו麦麦提敏的供述及其辨认被害人照片的笔录,证实2012年12月25日17时许,在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近?口汽车客运站出口路边的人行天桥下面,他们兄妹与另一伙新疆莎车县籍的商贩因在该处争抢卖玉米的地盘而发生冲突,对方十余人先用木棍等工具动手殴打他们,对方有一人还持刀。他大哥奥布×ו麦麦提敏见状即叫他们兄妹及工仔蓝×手持木棍等工具还击,混战中,对方有人手臂被他们一方人员打断及有人头部被打破流血。因他是2012年12月6日才从家乡来广州的,故对方人员他都不认识,谁被打伤了,他不是很清楚,是谁打伤他们一方的人亦看不清。他没有动手打架。事后对方有二三人被送去医院,而他们一方均没有受多大的伤。双方斗殴时他自己本来想帮手打但对方人多势众,他追打时跑掉了。他们一方被抓五人包括他本人、图尔×ו麦麦提敏、奥布×ו麦麦提敏、霍加×ו麦麦提敏、蓝×都手拿木棍、竹棍与对方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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