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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粤高法刑一终字第477号 (3)

7、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明分局干警于2011年8月10日对涉案车辆进行勘查,车辆悬挂车牌为粤BJG225,车架号码铭牌卷曲。

8、广州市番禺区价格认证中心穗番价鉴(赃)(2012)1689号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意见,认定涉案丰田小轿车在鉴定基准日2010年6月11日鉴定价值人民币53000元。

9、证人梁某勇的证言:2010年6月15日下午10时左右,我在番禺大石街会江村千字卫山上巡逻,到半山腰的时候我就闻到一股恶臭,后在千字卫山防火带路旁斜坡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我只看见尸体的腰部和双腿,没有看见脸部,该尸体身穿深色上衣,裤子深蓝色,棕色皮带,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发出一阵阵恶臭,身上已经有蠕虫在蠕动。我马上向公安机关和村治安队等领导报告。

10、证人陈某灿的证言:我丈夫叫唐某青,他在2010年6月10日下午5时许驾驶一辆丰田牌威驰银色小车(车牌号码为粤A610DX,车主登记是女儿唐某莲的名字)到番禺大石街地铁A出口做蓝牌车搭客生意,但一直未归。经拔打他的手机(号码13600020390)发现已关机无法联系。我弟弟陈充桂打电话给同在地铁大石A出口做蓝牌车生意的同行打听唐某青的下落,有人说他搭了两个男乘客到大石大边村。之后,办案民警从湖南追缴回车牌号码为粤A610DX的小汽车,并交给了平安保险公司,平安公司已赔了3.9万元给我们。

11、证人唐某莲的证言:我的父亲唐某青于2010年6月被人抢劫杀害,父亲唐某青驾驶的丰田威驰汽车,车牌号码为粤A610DX,车主名字是唐某莲。平时,父亲唐某青会驾驶该车在番禺大石和南村间拉客。现在该车已由办案民警找回,交给保险公司。

12、证人骆某海的证言:2010年6月10日晚上23时20分许,我开摩托车在番禺大石地铁口A出口候客,见到四名男子(两胖两瘦)从地铁A出口走出来,其中一名胖男子用标准的普通话问去不去太和,我们示意他们去找汽车,那名胖男子和一名瘦男子走到唐某青的车旁,前面两名男子就和唐某青谈价钱,其余两名男子就站在旁边。这时,有客人上了我的摩托车去大石,于是我就搭客去了。七、八分钟后,我再回到地铁A出口,唐某青已经开走了他的小车。我向摩托车搭客人员打听得知那些男子上了唐某青驾驶的粤A610的小车,但具体多少人上车了不清楚,当时是23时40分。唐某青驾驶的是一辆银灰色的威驰牌小车。

13、证人朱某贤的证言:2010年6月10日20时许,我把车停在番禺大石地铁A出口附近等客,当晚21时许,我见到驾驶银灰色威驰牌车牌号码为粤A610DX的司机来拉客。大约22时30分许,有两个年轻人走到粤A610DX小车的驾驶座旁,其中一个男子俯低身子和司机谈价钱,另一名男子就站在旁边,没有说话。我听到那名男子问那个司机去大石大边码头要多少钱,司机答要30元,那名男子说太贵了,但最后那名男子还是同意了,于是两名男子就上了粤A610DX小车的后座,司机开车往西边(即群贤酒店)开去,我就继续等客,一直到23时50分许才离开也没有见到粤A610DX小车返回地铁口。第二天(即2010年6月11日)早上8时许,粤A610DX小车司机的舅子(电话号码是13798186012)打电话问我有没有见到他的姐夫,我才知道粤A610DX司机整晚没回去。租车的两个年青人身约1.65米,身材较瘦,谈价钱的男子讲的是广东话,另一名男子没有出声。

14、证人周某的证言:2010年6月11日早上6时30分左右,我在湖南东宜高速五里牌收费站上班,从郴州方向开来一辆银白色小轿车,车上音乐开得很大,四个车窗玻璃全摇下来,司机是一名年约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副驾驶位置坐着一名年约25岁的男子,听他说的普通话是湖南口音。车的后排座位上坐了三到四个人,都是二十多岁,均没有穿上衣。该车取卡后往广州方向开去。

15、证人卢某飞证言:卢良迟和我是朋友,卢良迟是修货车的。2010年6月份,卢良迟打电话告诉我,安平有台便宜车,准备买下来,要我和他一起去看车。之后,卢良迟接我到安平镇旱半村一个人家里,在那里停了一辆无牌照的丰田小汽车,卢良迟向一名男子拿了钥匙,把车开出来带我到了界首时,我的朋友陈某很喜欢这台车,卢良迟就讲6000元卖给他,陈某马上同意,并将6000元给了卢良迟,拿钱后卢良迟和我各自分开走。 那辆丰田汽车没有任何手续,不然不可能这么便宜,当时陈某也没有问。卢良迟没有和我讲这辆车的来源,他说从广州回来,该车是没有牌照(手续)的便宜车。卢良迟与陈某不熟。

经辨认照片,证人卢剑飞辨认出卢良迟。

16、证人陈某的证言:2010年5、6月份,一名男子(二十三、四岁,听口音是湖南省安仁县人)在村里赌输了钱,他就和剑飞将一台丰田小汽车开到我村的牛市,他说这辆车卖6000元人民币(当时剑飞也在场)。我看见该车比较新,没有车牌,就问他为什么那么便宜?他说这辆车没有手续。于是就将车、车钥匙都放在牛市我弟弟的店里。过了十多天,该男子找到我说车不见了,我说是谭某华开走的,后来我去找谭某华,谭某华说车不见了,只有8000元人民币,我就拿着谭某华给的8000元人民币给了卖车的男子(剑飞也在场),该名男子拿了6000元人民币,说剩下2000元拿去花。之后我就没见过卖车那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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