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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泉民初字第1567号 (3)

被告拟以上述证据证明原告没有按照考勤规定程序进行请假,没有经过领导批准擅自不来上班,属于旷工行为,不应享有病假工资。

三、《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奖惩条例》、徐公交[2007]200号《关于实施<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奖惩条例>的通知》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各一份,其中《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奖惩条例》第三章第15条(七)项的内容为:(员工)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并视情追究其经济责任;落款日期为2011年3月17日的上班通知以及快递查询单各一份,其中上班通知的内容为要求吴××于2011年3月27日前到公司报到上班,快递查询单显示寄件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13时35分、收件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9时46分;2011年4月20日刊登于徐州日报上的上班通知一份,其内容为要求尤勇、吴××、董齐三人于2011年4月20日前来公司上班,逾期不到后果自负;落款日期为2011年5月26日、加盖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公章的《关于解除吴××劳动合同的决定》和加盖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公章的工会签收意见各一份以及快递详情单与邮件查询单各一份,其中《关于解除吴××劳动合同的决定》的内容为:吴××同志因其本人长期旷工未上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从2011年5月26日起我公司解除与吴××劳动合同,请速来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工会签收意见的内容为:有限公司第二公司已按《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将解除吴××劳动合同事由通知工会。快递详情单表明交邮日期为2011年5月26日、邮件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邮件查单显示邮件已于2011年5月27日签收;失业人员姓名为吴××、经办时间为2011年6月8日的《徐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以及《员工证件退还记录》一份,《员工证件退还记录》记载原告吴××于2011年9月14日自被告处领取了养老保险证、就业证、失业保险告知书等文件。

原告拟以上述证据证明原告收到被告发出的上班通知后仍不来上班,属于旷工行为;被告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合同依照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规定;原告已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且本人已办理相关手续,依法不应享有经济补偿金。

四、经费(现金)报销单一份以及原收取原告安全互助金收据一份,其中收据载明2006年1月4日收到吴××驾驶员安全服务互助金3万元,经费报销单显示吴××于2011年9月14日领取了安全服务互助金3万元。

被告拟以此证明原告原缴纳的驾驶员安全服务互助金已经领回,双方对该安全服务互助金并无利息约定,因此原告要求赔偿损失无事实依据。

五、徐州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5月5日作出的徐劳人仲案字[2011]第75号《仲裁裁决书》一份,其在裁决内容为:一、确认申请人(吴××)与第二被申请人(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二、第二被申请人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返还申请人安全互助金30000元;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被告拟以此证明证明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没有得到徐州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经质证,原告对被告所提交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原告所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足额向原告支付了加班费;原告于2011年1月即向徐州市劳动仲裁委提交要求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的仲裁申请书且仲裁委也已受理,因此在此之后不存在旷工与否的说法;原告在2010年12月向被告提交的病历、检查单和医药费发票能够证明原告要求病休是经过当时的领导批准的,其后被告单方制作的2010年12月份考勤表中显示原告旷工与事实不符;被告在原告申请仲裁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后制作的上班通知以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显然没有效力,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被告提供的驾驶员安全互助金收据说明其在诉讼期间将本金3万元返还原告,但不能证明原告要求赔偿损失没有依据,因收取安全互助服务金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原告的请求应予支持。

本院认为,被告对于原告提交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条、公积金信息、有关工资发放信息的银行查询单、工作卡及上岗证,本院依法确认其效力;被告虽然对于原告提交的行车路单、73路收发车表、车辆动态表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结合被告提交的打卡考勤表和2010年10月24日的行车路单,可以证明原告主张的上班期间起讫时间。原告对于被告所提交证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可以作为本案定案的证据使用。

经审理查明,被告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是经徐州市劳动主管部门核准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行业。为有效保护企业员工的利益,徐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该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经劳动主管部门审核,合同中约定了企业对职工应付的各项义务以及职工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发放的时间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发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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