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汕阳法民一初字第105号(2)
本院认为,赵X醉酒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行经混合道路遇有障碍的路段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原因;张X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超员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过错原因。交警部门认定赵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张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黄X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损害属赵X、张X的侵权行为所致,双方应对其损害分别按70%、30%承担赔偿责任。
黄X因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核定如下: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凭证,黄X住院期间医疗费用35,700.10元,出院后门诊治疗费用1,465元,共37,165.10元,本院予以确认。
2.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经鉴定机构鉴定评估,后续治疗费用71,600元,其请求予以准许。
3.住院伙食补助费。黄X住院64天,请求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3,200元,本院予以支持。
4.营养费。参照鉴定机构鉴定意见,黄X请求赔偿营养费2,440元,本院予以支持。
5.护理费。参照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住院期间64天为完全护理依赖,其中15天配护理人员2人,49天配护理人员1人,参照广东省201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服务业47,920元/年计算;出院后护理时间56天为大部分护理依赖,配护理1人,属生活护理,每天酌定60元。黄X请求赔偿护理费13,50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
6.误工费。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至定残前一日,定残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误工天数182天,参照广东省201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居民16,742元/年计算,误工费为8,348.07元(16,742元/年÷365天×182天)。黄X请求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7.残疾赔偿金。黄X属农村居民,其因交通事故损伤致八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30%,参照广东省2013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542.84元/年计算,黄X请求赔偿残疾赔偿金56,230.20元没有超过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8.残疾辅助器具费。黄X请求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没有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9.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次事故造成黄X伤残,必然造成精神痛苦和损害,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受害人的损伤程度,精神抚慰金酌定15,000元。黄X请求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10.鉴定费。黄X进行伤残鉴定属于处理纠纷的支出费用之一,故鉴定费2,500元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第1项至第10项共209,983.37元,由赵X承担70%即146,988.36元,张X承担30%即62,995.01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赵X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给付黄X146,988.36元。
二、张X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给付黄X62,995.01元。
三、驳回黄X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20元,减半收取2,360元,由黄X承担188元, 赵X承担1,520元,张X承担652元。黄X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84元,超过其承担数额396元,不予退还;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由张X直接给付黄X,同时张X应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256元、赵X缴纳案件受理费1,5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周勤广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陈晓生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