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穗萝法刑初字第133号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3)穗萝法刑初字第133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确山县,文化程度小学,住河南省确山县石滚河乡XX村XX。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2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东省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公诉机关以萝检公刑诉[2013]8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XX犯盗窃罪,于2013年3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4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代理检察员刘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1月12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陈XX与三名男子(均另案处理)去至广州市萝岗区东区开创大道的茂名三建工地,盗窃得工地内的建筑木模板47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726元),被工地保安员发现后,被告人陈XX与同案人四散逃跑,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XX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本案案情,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陈中雨在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的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针对上述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移送了相关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委托报案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陈XX否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辩称其被抓时是在草丛中睡觉。
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12日3时许,被告人陈XX与数名男子(均另案处理)去至广州市萝岗区东区开创大道的茂名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有机硅云埔厂区厂房工程工地,盗得该工地内的建筑木模板47块(价值人民币2726元)。被工地保安员发现后,被告人陈XX与同案人弃赃四散逃跑,被告人陈XX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一、茂名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有机硅云埔厂区厂房项目部出具的《财物损失证明》证实: 2012年11月12日3时许,茂名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君胜有机硅云埔厂区厂房工程工地被盗47张模板。
二、茂名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君胜有机硅云埔厂区厂房项目部出具的《委托授权书》证实:茂名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关X就负责处理XX有机硅云埔厂区厂房工程工地被盗事宜。
三、委托报案人关XX的陈述证实:2012年11月12日3时许,其在广州市萝岗区X区茂名三建工地宿舍休息,接到同事关天平的电话称有人偷工地的建材,随后听到外面有人喊抓贼,其马上从宿舍跑出去看到工地的保安员正在追几名偷东西的嫌疑人,于是其也跑出去工地追。这时其看到几名嫌疑人正往工地边的一个小山包跑去,其中有—名女子,她与其他嫌疑人拼命的向前跑。当其追到小山包的一条小路边时,看到其中一名男子手持棍状的物体殴打关XX。其见状便冲过去,但也被对方手持工具打。对方继续逃跑,最后他们没有追上。后来保安员发现对方的那名女子躲在草堆里,并将她抓获。接着其就打电话报警,警察来到现场后将该名女子带回派出所调查。其追出工地时,看到工地的保安员正在追对方,对方的那名女子和其他嫌疑人一起正拼命往工地旁边的一个小山包跑去,在这个过程中,那名女子和其他嫌疑人没有离开过其视线。东区茂名三建工地被盗约50块规格为92×183的复合夹板,这些复合夹板是用于工地装模的,放在工地提升架旁边。他们没有殴打被抓获的女子,其听保安员说该被抓获的女子是自己跳下草堆时弄伤的。现场留下2辆男装摩托车和还没运走的模板。
报案人关X就经辨认照片后,确认被告人陈XX就是于2012年11月12日3时许参与在广州市萝岗区东区茂名三建工地盗窃的其中一人。
四、证人关XX的证言证实:其是广州市萝岗区东区开创大道茂名三建工地的保安员。2012年11月12日3时许,其一个人上班,当时其坐在一辆停放在工地中间的小车上守夜,其看到有两名男子从工地北侧的围墙翻墙进来,他们走到工地中间摆放建材的位置搬建材,其距离他们大概十几米,因为其只有一个人,其不敢出声,马上偷偷打电话给同事关XX,跟他说有人偷工地建材,叫他马上通知人过来,然后其就偷偷观察盗窃嫌疑人的行为。当时其看到该两名男子先从工地搬了几副脚手架到围墙边,把其中一副摆放在围墙边,然后踩着脚手架上去把脚手架从围墙递出墙外,外面有人接应,然后该两名男子就走回工地,开始搬工地的复合夹板,他们把复合夹板背在背上,一次背好几块,背到围墙边然后递出墙外,墙外有人接应,如此往返了好几次,期间其一直打电话催同事,因为宿舍离工地较远,约过了十几分钟,同事才赶过来,其就马上下车和同事一起去追赶盗窃嫌疑人,嫌疑人见有人出来马上往围墙边跑去并爬出墙外,其追出工地门口时见到围墙外接应的是一男一女,接应的二人看到他们出来也赶紧和从工地逃出来的两名盗窃嫌疑人一起往旁边的一个小山包跑去,他们一行人也追赶上去,追至小山包边时其中一名男子从地上捡起石头砸其,但没有砸中,他们继续追上去,对方又往前跑了几十米,小山包的一条小路边停放着对方的2辆摩托车,对方来不及骑上摩托车,其中一人就从车上抽出1根木棍反过来打其,其腹部被对方用木棍打了几下,关芬就见其被打,便冲了过来,也被对方男子用木棍朝脚打了一下,对方威胁说:“你们再追上来其就打死你们。”于是他们就放慢了步,看着对方三名男子跑远了,而其中的一名女子跑不快落在后面,则往路边的一个草坑里跳了下去。他们不敢下去,就守着该草坑,报警等警察过来,很快警察过来后就将该名女子抓上来,他们等警察勘查现场后就一起到了派出所。此次工地共被盗47块红色复合夹板,长约180厘米,宽约90厘米。盗窃嫌疑人将复合夹板搬到距离工地约200米左右的小山包上,放在停放摩托车附近的地上,还没来得及运走。被抓的女子和另外一名男子在围墙边接应,该二人看到他们后就往隔壁的小山包跑去,其一直紧追着他们,该名女子没有离开过其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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