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3)穗萝法刑初字第209号(2)
   2000年期间,在格瑞公司、路普公司参与投标的宝洁公司洁净水系统更新工程(Purified Water System Upgrade Project)、黄埔厂通用工程中央监测系统工程(HABC Utilities Center Monitor Project)、香波瓶装线控制系统改造设计工程中(被告人王XX系净水系统更新工程及黄埔厂通用工程中央监测系统工程项目经理),向宝洁公司隐瞒其系格瑞公司、路普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为该两家公司编制《报价书》、《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结算表》等投标文件,并作为工程技术部经理、相关工程项目的经理、技术联系人、评标审核人,为宝洁公司审核相关项目时提供意见及评分。上述工程最终均由格瑞公司中标,三项工程项目总价为人民币3786222元。2001年7月,被告人王XX辞职,后使用“王敏”的虚假身份藏匿于广东省深圳市。2001年12月3日,宝洁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011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深圳市将被告人王XX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宝洁公司的《报警登记表》、格瑞公司、路普公司的《企业注册基本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广州市格瑞自动控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路普自动控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王XX向宝洁公司提供的格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资格预审表》、格瑞公司的《报价书》、《报价邀请书》、格瑞公司、路普公司的《投标书》、《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结算表》、格瑞公司、路普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登记表》、宝洁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采购订单》、宝洁公司出具的《工程项目经理(王XX所任职务)的主要职责》、《关于工程出台、招标的情况说明》、《关于王XX涉嫌串通投标、职务侵占罪情况的说明》、《情况说明》、《关于王XX涉嫌串通投标、职务侵占罪情况的补充说明》、证人陈X1、梁XX、黄XX、梁X的证言、深圳市公安局粤海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广州市公安局萝岗区分局预审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户籍材料、被告人王XX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XX作为格瑞公司、路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又系宝洁公司工程技术部经理、相关工程项目经理、工程招标方评标审核人,采取虚构格瑞公司成立时间、营业额以及格瑞公司所获得的相关头衔的欺骗手段,使格瑞公司、路普公司得以入选宝洁公司供应商,而后又在格瑞公司、路普公司之间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XX犯串通投标罪的绝大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XX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本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王XX的犯罪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王XX利用担任工程技术部经理、相关工程项目经理的便利,在其实际控制的格瑞公司、路普公司之间串通投标报价,从而使招标形同虚设,其行为严重破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招投标的正常秩序,并非犯罪情节轻微。因此,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王XX提出的辩解及辩护人提出的其余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的量刑建议与被告人王XX的罪责不相适应,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XX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2年11月15日起至2013年9月8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张庆国
                    人民陪审员 钟伟雄
人民陪审员 傅立业


                  二○一三 年 八 月 十六 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蒋进平
                              李 倩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