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穗越法知民初字第23号(3)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本案中,原告提交了保存涉案摄影图片的光盘,虽然原告未能提交保存有涉案摄影图片的照相机记忆卡,但其对此进行了合理解释,光盘内容显示了涉案摄影图片的详细摄影信息,以及原告就同一摄影题材连续拍摄了多幅摄影图片,足以认定原告提交的光盘是涉案摄影图片的底稿。根据原告提供的涉案图片的底稿和有关拍摄的详细信息,同时结合原告曾提供大量摄影图片许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使用的事实,可以相互印证,构成证据链,本院认定原告是涉案图片的合法著作权人,其有权限制他人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其作品。被告抗辩原告不是涉案摄影图片的著作权人,但至今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证实,本院对此不予采信。
至于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本案中,原告于2011年9月22日向公证机构申请保全证据,并于2011年10月14日领取涉案公证书从而固定侵权证据,原告于2012年12月21日提起诉讼,并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被告以其转载图片日期在2009年8月3日,被告网站为全国性网站,原告作为摄影师,当时应当已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为由,认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本院对被告的该项抗辩意见亦不予接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在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本院认定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2011)京国信内民证字第XX号公证书合法有效,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根据上述公证书记载,被告在其网站http://life.XX.com展示了涉案被控侵权图片。涉案被控侵权图片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图片相比,图片的构图内容、景物位置、拍摄角度、因光线形成的亮处和暗处均相同,两幅图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应为同一幅摄影图片。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或授权,通过从其他网站转载的形式在其设立的网站上展示涉案图片,侵犯了原告享有涉案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应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放弃“请求被告停止侵权”部分的诉讼请求,故本院对原告有关停止侵权部分的诉讼请求不予调处。
关于被告抗辩涉案文章属于时事新闻,被告的转载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存在侵权问题。因时事新闻是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涉案文章的内容系对“XXXX”的旅游风景作常规性介绍,并不属于时事新闻的范畴,故本院对被告的上述抗辩不予采信。关于被告抗辩其转载不存在主观过错问题,因被告转载的内容不属于时事新闻,且被告转载使用涉案图片未经原告许可,故本院对被告的上述抗辩亦不予采信。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问题。因图片许可使用费与图片拍摄成本、精度、尺寸、作品知名度以及用途等多种因素有关。鉴于原告和被告均未能举证证实原告实际损失或被告违法所得的利润数额,本院综合考虑涉案图片作品的美感、作者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及后果、原告授权中国新闻网使用图片的报酬标准、原告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同时结合被告使用涉案图片属于转载性质,被告在转载时已标明图片来源以及涉案图片标有“CIIC”标识,被告主观认为涉案图片属于中国新闻网有一定的依据,其侵权主观恶意程度较低的情节,酌情认定被告承担的赔偿数额为500元(含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原告诉请赔偿数额超过上述部分,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州市某某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闫某某经济损失500元。
二、驳回原告闫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总共4页
[1] [2] 3
[4]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