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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穗海法刑初字第1099号(2)
   6、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出具的被告人牛A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牛A的身份情况。
   7、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出的中大法鉴中心[2013]临鉴字第L4730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害人林DD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符合钝物作用所致,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8、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穗海公(司)鉴(法)字[2013]1222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证实被害人冯GG右上臂、左腕部所受的损伤属轻微伤。
   9、被害人林DD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3年5月23日14时30分许,其带交通协管员叶II、彭JJ在海珠区瑞康路纯阳观南门路口依法查扣“五类车”。至16时30分许,他们看到一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快速开过来,于是其就上前拦住他并抓住他的摩托车刹车把,叫他停车接受检查,那名男子却加油逃跑,摩托车撞到一名过马路的女子。于是其和协管员将那名男子拉住,那名男子还继续加油,他们将那名男子抓住,在抓那名男子的过程中,那名男子用手打了其胸部两拳,打了其右手拇指处一拳,他们扣下他的摩托车才放开他。后他们将摩托车推到瑞康路逸景路路口的拖车上,那名男子就打电话叫人过来,其叫那名男子不要阻碍他们执行职务。过了一会儿,那名男子走到拖车的地方,情绪很激动,其马上用对讲机呼叫海珠交警大队电台,请求派出所过来协助处理。此时那名男子走到拖车处说要拿其摩托车上的东西,其对那名男子说他不能上拖车,但那名男子不听劝告,突然冲上拖车打开摩托车车座,把摩托车油箱盖拧下来扔向其,但被其躲开了。接着那名男子从身上拿出两个打火机放到油箱口,说要与他们同归于尽,其说他这样做是违法的,跟着其冲上拖车想夺他的打火机,那名男子就用手将他的摩托车拉倒在地,摩托车油箱的汽油洒到拖车板和地上,由于拖车板有汽油导致湿滑,其也滑倒在地上。其看到情况危急,就和协管员上去抓住那名男子,并把他手上的打火机夺了下来,那名男子还用脚踢了其的腹部和腿。此时凤阳派出所的民警和保安过来了,民警将那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抓住。过了一会儿,有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从其侧面冲过来用拳头打保安,后派出所民警和保安将那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抓住。而那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倒在地上,后被送往医院检查。
   经辨认照片,被害人林DD指认被告人牛A就是2013年5月23日16时许在海珠区长江轻纺城南区对出路口暴力抗法的黑衣男子,该男子当时用拳头殴打治安队员。
   10、被害人冯GG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3年5月23日16时左右,其在海珠区瑞康路纯阳观路段上班巡查中大布场,接到队员的对讲机通知称有人在瑞康路长江轻纺城南区对出路口与交警发生冲突和放汽油烧车,其去到现场看见有一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与交警扭扯在一辆三轮摩托车旁,于是其带着队员梁KK、张H等人一起将穿白色衣服的男子拉开并控制在三轮车旁。接着有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冲过来朝梁KK和张H的头部各打了一拳,他们马上转身将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控制住,而那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就朝其脸部打了两拳,但被其躲开了。那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拉扯其手臂并想咬其手臂,但未咬到,而其手臂被他抓伤红肿,他们将那两名男子控制住。接着有民警到场,穿白色衣服的男子和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就起哄称警察打人,导致很多人在场围观阻碍交通,最后民警将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带回派出所,而穿白色衣服的男子被送往医院。
   经辨认照片,被害人冯GG指认被告人牛A就是2013年5月23日16时许在海珠区长江轻纺城南区对出路口暴力抗法的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该男子当时用拳头殴打治安队员。
   11、被害人张H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3年5月23日16时许,其和队员冯GG、梁KK在海珠区瑞康路纯阳观附近巡逻,接到对讲机通知称有交警在长江轻纺城南区对出路口查扣“五类车”时遇到有人暴力抗法,并放汽油烧车。他们立即赶到现场,看见交警正和一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在三轮摩托车旁边拉扯,于是他们三名队员立即上前将该名男子控制住,并疏散现场的群众。这时突然有人从后面用拳头打了其和梁KK的头部,其转身发现是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用拳头殴打他们,于是他们又将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制服。这时那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看见他的朋友过来帮忙,又站起来对他们拳打脚踢,当时情况非常混乱,他们花了好一段时间才将该两名男子重新控制住。由于其被打了头部有点晕,其就和队长冯GG说其被打了头晕,冯GG就叫其先回去队部休息,于是其就离开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其就不清楚了。其当时看见冯GG的手臂有点红肿,其他人有无受伤其就没有留意了。
   经辨认照片,被害人张H指认被告人牛A就是2013年5月23日16时许在海珠区长江轻纺城南区对出路口暴力抗法的穿黑色衣服、牛仔短裤的男子,该男子当时用拳头殴打其和梁KK。
   12、被害人梁KK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其是凤阳派出所派驻中大布场的保安。2013年5月23日16时左右,其和冯GG、张H在海珠区瑞康路纯阳观路段上班巡查,接到队员的对讲机通知称有人在瑞康路长江轻纺城南区对出路口与交警发生冲突和放汽油烧车,他们赶到现场时看见有一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与交警在一辆三轮摩托车旁拉扯,于是他们将穿白色衣服的男子拉开并控制在三轮车旁。这时有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冲过来朝其和张H的头部各打了一拳,他们转身将穿黑色衣服的男子控制住,接着有民警到场,穿白色衣服的男子和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起哄称警察打人,导致很多人在场围观阻塞道路交通,最后民警将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带回派出所,而穿白色衣服的男子被送往医院。因其头部戴了头盔,其没有受伤,张H有轻微脑震荡,冯GG的右手受伤,手臂红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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