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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徐民三(知)初字第958号 (3)
  2013年5月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以下简称松江工商局)对被告宇羽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扣规格为25KG的“康涂拉法基”嵌缝膏20包、规格为25KG的“古谷拉法基”嵌缝膏33包、规格为25KG的“法国拉法基”嵌缝膏29包,规格为75米的“拉法基”接缝纸带91卷。2013年6月3日,松江工商局就被告宇羽公司销售侵权商品一案作出沪工商松案处字[2013]第2702013103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载明:宇羽公司于2012年5月4日从上门推销的游商处购进被查扣的4种侵权嵌缝膏产品,并在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沪松公路1580号20号店铺内对外销售。截至案发日止,上述假冒“拉法基”商标系列产品尚未销售。宇羽公司余留假冒“拉法基”商标石膏板产品4个品种共55件,按当事人提供的零售价计算,当事人销售的“拉法基”系列建材商品的非法经营额总计1,548.50元。松江工商局对宇羽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罚款人民币1548.50元;二、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173件。
  原告称其在现场拍摄了部分侵权商品的照片。照片显示:1.名称为“康涂拉法基”的嵌缝膏包装袋正面有字体巨大的“康涂拉法基 嵌缝膏”文字,右上角有“L+LAFGAE”标识,左上角有“法国品质 值得信赖”字样;2.名称为“古谷拉法基”的嵌缝膏包装袋正面有字体巨大的“古谷拉法基 嵌缝膏”文字,右上角有“L+LAFGAE”标识,左上角有“法国品质 值得信赖”字样;3.名称为“法国拉法基”的嵌缝膏包装袋正面有字体巨大的“法国拉法基 嵌缝膏”文字,包装袋上部及右上角有“L+FABICE”标识。
  另查明,2006年5月,拉法基牌石膏建材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纸面石膏板品牌”。2007年6月,拉法基牌石膏建材荣获上海市建筑学会、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材料与构件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商标协会、上海商情信息中心“2007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重点推荐品牌、质量优胜奖”。2010年6月,拉法基牌纸面石膏板系列产品被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评为“中国绿色、环保、节能建材产品”(有效期两年)。2011年8月,拉法基牌纸面石膏板被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评为“上海建材行业名优产品”。2010年12月31日,第928982号“”商标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四川省著名商标”(有效期限至2013年12月30日)。《财富》杂志刊登世界500强排名,原告拉法基公司2008年位列第322位,2009年位列第390位,2010年位列第45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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