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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佛中法刑一终字第95号
原公诉机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麦某某,男,1981年2月13日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汉族。2007年3月12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9年7月17日刑满释放。2011年4月28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1年9月22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3年6月2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5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高明区看守所。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麦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3年12月19日作出(2013)佛明法刑初字第49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麦某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13年5月1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麦某某和“大林佬”(另案处理)等人驾驶两辆小汽车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某路某餐馆门口,持水管等工具对夏某某、刘某甲、刘某乙、周某某、刘某丙等人进行殴打,致使夏某某等人受伤。经法医鉴定,夏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证实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夏某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2013年5月16日凌晨1时许,我和刘某丙、周某某、刘某乙还有刘某甲五人唱完卡拉OK后到某路某酒店对面一大排档吃宵夜。五人坐排档门口最右边一张桌子,期间有四五个男子坐了一辆小车过来坐到大排档最左边一张桌子,听口音是更合镇版村人。约二三分钟有一个男子开了另一辆小车过来,这名男子一下车就招呼大排档左边的那四五个男子到他的车那。之后那五六名男子就空手向我们走来,最后开车来的男子就用手一下卡住刘某甲的脖子,并把刘某甲按倒在地,其他人就围住我们,我和刘某丙、周某某、刘某乙就站起来叫他停手,他们中就有人说回去拿刀来,我们听到就分头跑,我只跑了三四步就被他们中的三个男子拦住了,最后开车来的男子就从别人手上拿来一条铁水管,向我的头部打来,我就用左手护住我的头部,那人只打一下就把我的左前臂和头部都打到了,当时另有两个男子拿起大排档的凳子向我的头部打来,打了我的头部一下。我就跑到附近一住宅楼,并打电话给刘某丙,后刘某丙、周某某将我送到高明人民医院。到医院看见一帮版村人来了,我们就躲藏在住院部,之后到明城华立医院,拍了片又转去佛山市中医院。
夏某某辨认出被告人麦某某就是拿一根铁水管打中他的手和头部的男子。
2.证人刘某甲的证言:2013年5月16日凌晨1时许,我和刘某丙、刘某乙、夏某某、周某某共5人在某城唱完卡拉OK到高明区荷城街道某路某酒店对面的一间大排档吃宵夜,我们坐在那大排档门口的最右边的一张桌子,我是背对着某路坐的。刚上了一个田螺,有人打电话给我说:“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不知道,他就说:“我姓麦叫某牛。”我才知道他是以前认识的麦某某,花名叫某牛的,之后他又说“你同我小心点。”我就问他:“什么回事。”但他没再说什么就挂了电话。过了约5分钟,麦某某又打电话给我说:“你在哪里?”我说:“我在君悦对面吃宵夜,做什么?”麦某某就说:“你别走,在那等我。”接着又挂了电话。约过了10分钟,我就见到一辆不知什么车牌的黑色丰田3.0小车过来并停在对面,三个我不太认识的版村人下来,其中有一个较肥(我现在才知道他的花名是叫“大林佬”)。之后他们三人就过来并到了大排档的另外一边去了。过了约2到3分钟,麦某某开了一辆用墨绿色的布遮挡了车牌的2.2千禧佳美小车过来,他也搭了另外两个我不认识的版村人来。麦某某下车后就空手和另外两个男子一齐向我们这边来,之前来的那三个版村人也过来了,麦某某用手指住我说:“就是他。”麦某某先箍住我的脖子,并将我按倒在地,另一个人就用拳头打我的头部约两三拳。当时麦某某一身酒味的。和我一齐的刘某乙等人就起身叫他们别动手,有什么事讲清楚。我就起身,“大林佬”先跑回那3.0小车上拿了一根铁水管过来,他们另外一个人也回车上拿工具。“大林佬”拿水管先打我,我就用胶凳来挡住水管,并把那胶凳向他那边丢过去然后跑,和我一齐来的人都开始跑了。我是往沿江路跑的,一个版村人拿了一根铁水管追我,我跑到井溢村的斜坡处,身后的人才没追来。后来刘某乙打电话给我说夏某某被人打伤了,我就去华立医院看他。
3.证人周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2013年5月16日凌晨1时许,我与刘某甲、刘某乙、夏某某、刘某丙共5人在某城唱完卡拉OK就开车到高明区荷城街道某路君悦对面的一间大排档吃宵夜,我们是坐在那大排档最右边的一张桌子。我们点了菜没多久,有一个人打电话给刘某甲,我只听到他跟对方说在君悦对面吃宵夜,刘某甲听过电话后就说:“某牛过来。”我当时还以为某牛是他的朋友并来吃宵夜的。我们刚上了一个菜,就见先后有两辆小车过来,一辆是丰田黑色3.0小车,停在某路斜对面,那车上下来3个男子向我们这边过来,隔了约5分钟又来了一辆佳美小车,那车上也下来3个男子向我们这边来。我以为他们都是来吃宵夜的,我就没留意他们了,我自己就玩我的手机。约2分钟,我忽然见到之前那两辆车上来的人分别从两边来到我们这来,最前面那男子从后箍住刘某甲的脖子,并把刘某甲按倒在地。我、刘某乙、夏某某、刘某丙都站了起来,之后见到后面有人拿了铁水管冲过来打我们,我和刚起身的刘某甲、刘某乙拿胶凳来挡,其中有一个穿白色衣服的男子就用铁水管打刘某甲,我就用胶凳来帮他挡了两下,刘某甲也用胶凳来挡,但他的胶凳打烂了,刘某甲就先跑,那人又想用铁水管打我,我就把胶凳丢过去并打中了那人的前额,然后我跟着刘某甲往斜坡那边跑了。上了斜坡,我听到后面有打烂东西的声音,我和刘某甲就往回走,刚走回到那斜坡中间,见到有人拿了不知什么工具追刘某丙,刘某丙就跑到我们前面去了,我就跟着刘某丙跑,刘某甲就不知跑去哪了,我和刘某丙进入高丰住宅,后接了夏某某去医院,我因逃跑时不见了鞋子就去外面买鞋。刚买到就接到刘某乙的电话说那帮人来医院找我们,他们去华立医院了,叫我别去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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