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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佛中法刑二终字第20号(3)

被告人谢*通过照片辨认,辨认出“刚娃子”就是本案被告人王*、“阿军”就是本案被告人朱*。被告人谢*对相关的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确认。

(二)被害人的陈述

1.被害人肖**的陈述及其辨认笔录,证实2012年9月2日21时许,肖**在番禺区**镇**牌坊处等客,两名男子过来坐车去沙湾大桥,去到**村货柜场右转一条路,坐中间的男子故意掉下车坐在地上,有两名男子开两辆摩托车过来,对方一伙要挟让肖**赔10000元,肖说报警,对方说要3500元,肖**让他堂哥汇了2000元到他们的指定账号6228481455070737510,后两名男子夹着肖**去到**镇找肖的表哥借了1500元,再把肖送回原来的地方。

被害人肖**通过照片辨认,指出杨*林就是对其进行勒索的多名男子之一。

2.被害人杨**的陈述及其辨认笔录,证实2012年9月3日22时许,杨**在番禺陈涌村搭两名男子来到顺德,经过五沙大桥去到一个红绿灯往左的小路后,由于路不平坦,摩托车翻车,车上三人都倒地,其中一名男子要求杨赔偿5000元,这时在附近又走出来两名男子,这伙人中的三人就殴打杨。最后这伙人让杨将身上的钱全部拿出来,杨**把身上的200多元钱全部交出,他们拿了钱就走了。

被害人杨**通过照片辨认,指出杨*林就是殴打他的三名男子中的一个。

3.被害人吴*的陈述,证实2012年9月12日23时许,吴*在番禺大岗汇*酒店门口,驾驶摩托车等客,两名男子让其搭去五沙大桥附近,去到水闸之后一个路口进去比较烂的小路,两人在车后动,摩托车翻车,车上的三人均倒地,一名男子说受伤了,要吴*赔钱,吴说去医院,其中一个男子打了电话,来了3名坐2辆摩托车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拿出弹簧刀对着吴*,说如果不拿钱出来,就弄死吴*,并把吴*扔到河里。后来吴*没办法就只好答应拿自己的银行卡去银行取钱,一名男子驾车、一名男子用刀顶着吴的背去农商银行,到银行吴见到一个保安亭,冲过去大喊抢劫,他们才逃跑。

4.被害人刘**的陈述及其辨认笔录,证实2012年9月21日21时10分许,在番禺区**镇**村村中农商银行门口有两名男子搭刘**的摩托车,去到番禺区南街**村货柜厂门口附近要求继续向前行,刘不愿意,两名男子说不去就别想走,刘只好继续走,车上的男子左右晃动,车子倒了下来,突然,有两名男子过来,一个说是摔在地上男子的表哥,要刘赔偿10000元,刘说没有,被他拿刀敲打刘的头,最后说到给4000元,他们先抢走刘身上的140元,并带刘回家拿钱,刘说家里只有3000元,需向朋友借1000元,他们把刘带到**镇**村百货门口,刘**和周围的群众将两人抓住。

被害人刘**通过照片辨认,指出杨*林、杨*文就是对其敲诈勒索并且与其一起到**镇拿钱的两名男子。

5.被害人鲁**的陈述及其辨认笔录,证实2012年9月23日22时许,鲁**驾驶粤J/061HL二轮摩托车行经碧桂路北滘西海红绿灯路口时,有两名男子要求坐他的车去德胜大桥附近,鲁搭载着他们二人去到苏岗水闸往里面的一条泥路,他们在车上故意往下压,车倒了,一名男子摔倒坐在地上,说要赔5000元,另一名男子打电话叫了两名男子骑摩托车过来,其中一名男子用防盗锁打他,后来又过来两名男子,问发生了什么事后,又动手打鲁**。后来的一名男子搭载坐在地上的男子走了,四名在场的男子向鲁索要钱,说最低2500元,鲁说最多800元,他们四人又打鲁,鲁最后打电话叫其哥哥转了1500元钱到他们指定的帐号,他们方才离开。

被害人鲁**通过照片辨认,指出被告人王*、谢*是对其进行抢劫的多名男子中的两个。

(三)证人证言

1.证人鲁*文的证言,证实2012年9月23日22时许,其接到弟弟鲁**的电话,称开摩托车搭客把乘客弄伤,乘客要求赔偿医药费,一个陌生男子用鲁**的电话说,如果不尽快汇钱,就不保证鲁**的安全。鲁**说他当时处境很危险,让其不要说太多,后来鲁*文将1500元钱汇到鲁**指定的账号。

(四)勘验、检查笔录

1.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佛公顺勘[2012]14063),证实2012年9月3日案发现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范*堤围直入300米处。

2.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佛公(顺)勘(2012)11975号),证实2012年9月12日案发现场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范*提围处范*北街。

3.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番公桥勘[2012]92101号),证实2012年9月21日案发的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村沙湾货柜场后的黄泥路。

4.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佛公顺勘[2012]11607号),证实2012年9月24日案发的现场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苏岗水闸东侧1公里外基围处,现场发现“营养快线”饮料瓶子一只,烟头9枚。

(五)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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