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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佛中法刑二终字第59号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卢*材,男,19**年*月**日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汉族,小学文化,住佛山市顺德区**街道**居委**街7号。因本案于2012年7月2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

辩护人卢*辛,广东道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林*材,男,19**年**月**日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汉族,初中文化,住佛山市顺德区**街道**街1号。2002年11月11日因犯抢劫罪被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缓刑考验期至2007年12月1日。因本案于2012年7月22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2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卢*材、林*材犯票据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14年1月27日作出(2013)佛顺法刑初字第134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卢*材、林*材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以不开庭的方式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

一、合同诈骗

(一)2011年4月间,被告人卢*材、林*材伙同莫**(另案处理)合伙在佛山市顺德区****42号铺经营佛山市顺德区**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莫**作为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卢*材负责办理该公司营业执照及银行相关手续,被告人林*材负责业务采购等。2011年4至5月间,佛山市顺德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利**将价值人民币143000元的货物提给**公司,被告人卢*材、林*材收货后以拖延付款等方式拖欠货款。于2011年6月5日**公司突然关门走人,佛山市顺德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被骗走货物价值人民币143000元。

(二)2008年10月,被告人林*材在佛山市顺德区****路28号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工作,被告人林*材在该厂负责采购工作。期间被告人林*材曾先后向佛山市南海区****五金喷涂厂及佛山市顺德区**金*电子厂采购了共价值人民币52612.8元货物。2009年1月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关门停业,相关人员无法联系。造成两家供货商被骗货物价值人民币52612.8元。具体如下:

1.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间,佛山市顺德区**金*电子厂尹**将价值人民币14612.8元的不干胶供货给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2009年1月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关门停业,被告人林*材等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佛山市顺德区**金*电子厂被骗走货物共价值人民币14612.8元。

2.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间,佛山市南海区金沙****五金喷涂厂的徐**将价值38000元的散热器供货给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2009年1月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关门停业,被告人林*材等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佛山市南海区**五金喷涂厂被骗走货物共价值人民币38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卢*材、林*材的供述以及辨认笔录。证实共同实施诈骗行为以及相互辨认笔录,对开具给被害单位的收据、收货单的辨认笔录、对作案地点的指认笔录。

2.被害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代表利**的报案陈述以及辨认笔录。证实被诈骗的经过以及辨认出被告人卢*材是**公司负责人。

3.被害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金*电子厂代表尹**的报案陈述以及对被告人林*材照片的辨认笔录。证实被诈骗的经过以及辨认出被告人林*材是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的负责人。

4.被害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金沙****五金喷涂厂代表徐**的报案陈述以及对被告人林*材照片的辨认笔录。证实被诈骗的经过以及辨认出被告人林*材是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的负责人。

5.佛山市顺德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订购协议、送货单。证实佛山市顺德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营情况以及送货共计价值人民币143000元的事实。

6.佛山市顺德区**金*电子厂税务登记证、对账单、个体户登记资料。证实佛山市顺德区**金*电子厂经营情况以及送货共计价值人民币14612.78元的事实。

7.佛山市南海区金沙****五金喷涂厂委托书、营业执照、订购单、送货单。证实佛山市南海区**五金喷涂厂营情况以及送货共计价值人民币40000元的情况,其中已收取人民币2000元货款。

8.工商登记资料。证实佛山市顺德区**美*电器厂工商登记情况。

9.证人杜**的证言。证实2008年9月顺德区**街道长业路28号首层之二厂房出租给刘**直到2009年1月。

二、票据诈骗

(一)2011年4月间,被告人卢*材、林*材伙同莫**合伙在佛山市顺德区** 42号铺经营**公司期间,以**公司的名义采购并收取客户的货物后,以开具支票到期不能兑现的方法,实施票据诈骗的行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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