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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穗中法刑一终字第121号(4)
文某证实:凌晨2时许,其在华润万家广州生鲜配送中心上班期间,听到同事蔡汉卿说,楼下有名民警带着辅警过来处理纠纷。其猜测可能是光明那边的厂家的员工报警,因为刚才其和光明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为争叉车发生纠纷,现在他们可能报警了,要来找其了解情况,其就和蔡汉卿一起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当时看到民警开车想进入仓库大门准备进来处理警情,但守门的保安不了解情况就不肯把门打开,非得要警察讲明进仓库具体目的,而且一直不让民警进入仓库。民警说“要进仓库处理警情,但具体什么事由不用跟你说清楚,而且我们开着警车亮着警灯穿着警服,是正常执行公务”,但那名守门的高高瘦瘦的保安坚持不让民警进去。警察就将警车停在大门口一米处,这时有一部货车要出来,那个保安开门让他出去以后,又关上门。后来警察又叫那个保安打电话,要他通知队长过来,队长也过来了,警察又和那个队长在说什么,那个队长也是诸多解释,反正就说按照公司规定要说清原因才让进仓库重地,警车还是不能进入仓库。那名民警就下车说因为那保安不配合工作,想带他到派出所协助调查,那名保安不愿意,并与民警争吵和拉扯。期间,那名民警打电话叫了其他同事过来帮忙,并叫两个身穿制服拉这个保安上警车,那名高瘦守门的保安就不停反抗,不肯上警车。喝了酒的矮胖保安见状就拿着一个啤酒瓶冲过去,看样子他要去阻止民警拉他的同伙上警车,正在和那个保安队长争论的一个民警冲上来拦住那个矮胖的保安,那个保安就把啤酒瓶往该民警头上砸去。其听到“嘭”的一声,那民警血流满脸,啤酒瓶全碎了。旁边一些穿便服的不知是民警还是治保会的人员过来帮忙要制服那三名保安,其和蔡汉卿就过去想制止他们三个保安,防止他们继续和民警发生纠缠。突然听到背后响起了一声枪声,接着又响了一声枪响,其转身发现那名喝了酒的矮胖保安被警察按倒在地上,他的屁股上有血迹。那些保安被制服后,就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过来。因为是其跟光明厂家的那名员工发生争吵,那名守门的保安可能出于保护其的目的,所以找借口,诸多刁难,故意不让民警进入仓库。保安队长有与民警发生争吵和拉扯,他和警察在那争吵有半个小时,但没有动手打警察或其他人。经辨认,证人文某指认出被告人赵某就是持啤酒瓶砸向民警头部的男子;被告人郭某甲就是不让警察进入仓库,并与警察发生争吵和拉扯的男子;证人孙某就是与警察发生争吵和拉扯的保安队长。
路强的证言:2013年5月10日23时许,其到华润万家广州生鲜配运中心送牛奶,在准备卸货的时候,因为使用仓库里面的叉车问题跟华润万家广州生鲜配运中心的员工发生了口角,接着又被他们一群人围住,其中一个人还掐住其脖子将其按倒在货物堆,其就赶紧离开现场来到南岗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和一名辅警带着其来到现场了解情况。警车开到华润万家广州生鲜配运中心大门口时,警察叫看门的保安开门,可是看门的保安不但不让警车进去,还叫警察将警车开到一边去,不要挡在他们的大门口。警察将车停在边上,然后带着辅警下车去跟他们交涉,当时警察叫其在车上等。其在车上看见警察跟辅警进了大门口的保安室,但很快就出来了。接着看见警察在打电话,一会就来了几个治保员,可是那个保安还是不让进,其在车上听见他们争吵的声音。一会儿又来了一辆警车和两个警察,这时警察走进了华润万家广州生鲜配运中心里面,警车和治保员的摩托车都停在外面没有开进去,他们进去一会儿,里面很吵,像是在吵架的样子,接着又听见了两声像放炮的声音(后来才知道是警察开枪的声音),然后就看见带其来现场的那个民警用手捂着头,被一个治安员搀扶着从华润万家广州生鲜配运中心院子里面走出来,这个警察的头部受伤了,鲜血一直往下流。
蔡汉卿的证言:2013年5月11日凌晨2时许,其在仓库月台上看见有一辆警车停在配送公司大门口,其和同事文某就过去看发生什么事。当走到大门口时,看见门口的保安室外有五、六个警察站在那里,这时又有一辆警车开过来,车上下来一位瘦高个子警察,他看见其和文某胸前挂有华润万家的工作牌,就来问其发生了什么事,于是其就把公司收货同事和光明公司送货人员发生争执的事情跟这个警察说了一下。他听完后走到保安室门口跟另一个矮个子警察说话。其跟文某见没人理就走进公司里面,在院内凳子上休息,跟其坐一起的还有一个矮保安。其看见其中一个矮个子警察说要带瘦高个保安回派出所,与其坐在一起的矮个子保安起身冲了过去,但他被那个瘦高个推到一边,然后瘦高个保安自己又回到那个年老一点的保安那里继续跟警察争吵。接着其看见几个警察在拉瘦高个保安,那个瘦高个保安挣扎反抗,当时现场很混乱。其看见那个老一点的保安往后退了一步,有一个警察上前想控制他,这时那个矮个子保安又拿了一个啤酒瓶冲过来,并向民警砸过去。之后其听见一声枪响,很快又看见那个头部受伤的警察持枪跑到其正前方,接着又听见一声枪响,那个瘦高个保安也被打中倒地。2013年5月11日零时许,其在收货部月台值班,看到两个男子打架,其立即跑过去将他们拉开。经过询问才知道是因为光明送货人员与其公司员工因为叉车发生纠纷,后其公司员工张某和对方互相推拉起来。经辨认,证人蔡汉卿指认出被告人赵某就是持啤酒瓶砸伤警察的男子,后该男子被警察用枪击伤;被告人郭某甲就是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后被警察用枪击伤的瘦高保安;证人孙某就是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的其中一名年老的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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