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穗中法刑一终字8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14)穗中法刑一终字8号
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覃某甲,男,1984年7月9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化州市,文化程度小学,户籍地广东省化州市文楼镇甲隆西村环村9号。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7月2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辩护人周新忠,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覃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13年11月14日作出(2013)穗越法刑初字第144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覃某甲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查全案卷宗和上诉材料及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以不开庭方式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案外人陈某丙与被告人覃某甲是男女朋友关系,陈某丙与被害人王某乙是同学关系。2013年7月7日凌晨1时40分许,被害人王某乙与陈某丙在本市三元里大道穗源酒店咏乐汇走出走廊通道谈话,被告人覃某甲从KTV999房内出来后双手分别揽住陈某丙、王某乙肩膀,突然用力将王某乙扳倒在地,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争执。之后三人又进入KTV999房,在房内王某乙踢了被告人覃某甲一脚,并拿起桌子上的一个空的香槟酒酒瓶想打被告人覃某甲,被告人覃某甲夺过香槟酒瓶后用酒瓶砸打被害人王某乙头部,致被害人王某乙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轻度脑疝形成、颞顶枕部颅骨线型骨折。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乙的伤势程度属重伤。经广东珠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认定被害人王某乙因钝物作用致颅脑损伤,经过开颅手术治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为玖级伤残。
案发后,被告人覃某甲得知被害人伤势后于当日及2013年7月10日、7月15日分三次通过家属支付了王某乙医疗费合计21000元。2013年7月23日,被告人覃某甲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3年8月29日被告人家属代表覃某甲与被害人签订和解协议并于当日赔偿了被害人王某乙50000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表示谅解。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王某乙的陈述,证实2013年7月6日晚其到三元里大道穗源酒店咏乐汇KTV999房为朋友陈某乙庆祝生日唱歌,陈某丙也在场,约第二天凌晨1时许其觉得有点晚了就叫陈某丙到外面走廊,对陈某丙说不要玩得太晚了,早点散场。这时有一个身材中等较肥胖的男子从他们身后走过来,告诫其不要对陈某丙太亲密,这名男子是后来过来的与陈某丙打招呼,应该是陈某丙的朋友,也是过来给陈某乙过生日的。其就跟着这名男子进入999房询问该男子为什么打其,该男子顺手从桌上抄起一只空的香槟酒瓶子朝其头上砸下来,其就晕倒了。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证人陈某丙的证言,证实2013年7月6日其在三元里大道咏乐汇KTV999房为陈某乙过生日时,凌晨1时,男朋友覃某甲与黎某来到房间,同学和邻居的王某乙叫其出门有话说,其与王某乙出了房间门外,当时王某乙喝了很多酒,覃某甲开玩笑一只手抱住其一只手抱住王某乙说有什么话不能进房间说吗?覃某甲把王某乙身体压向一边倒去,其扶住王某乙并叫覃某甲回房间唱歌,说是同学和朋友没什么事的。王某乙说覃某甲是不是对其有意见,秋菊你信不信我要覃某甲出不了KTV门口,今晚就做死他,说完王某乙就进房间,其跟进房间叫陈某乙拉住王某乙,但陈某乙很醉拉不住,王某乙想拿桌子上香槟酒瓶,就给覃某甲抢过香槟酒瓶瓶子打在王某乙左边脑,瓶子没有烂,王某乙也没流血。凌晨2时许王某乙表示自己头晕,陈红娟拨打120通知救护车到场将王某乙送到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王某乙颅内出血需要动手术。
3、证人黎某的证言,证实2013年7月6日陈某乙在三元里大道咏乐汇KTV999房过生日,凌晨1时,其与覃某甲到房间里,王某乙叫陈某丙出门有话要说,他们出了房间门外,当时王某乙喝了很多酒,覃某甲后来进房间唱歌,王某乙进房间挑事,王某乙想拿桌子上的香槟酒瓶子打覃某甲,就给覃某甲抢过香槟瓶子打在王某乙左边脑,当时香槟瓶子没有烂,王某乙头也没有流血,王某乙还想还手攻击覃某甲,被其和唐某分开了,两人就没打了。凌晨2时王某乙表示自己头晕,陈红娟拨打120通知救护车到场将王某乙送到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室。
4、证人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3年7月6日其同陈某乙一起去三元里大道咏乐汇KTV唱歌,陈某丙一起来玩,他们在20时30分许到咏乐汇999总统套房玩,到了21时许王某乙和另一名男子到场,之后一起唱歌喝酒,到7月7日凌晨零时许陈某丙的两个男性朋友覃某甲和另一个不认识的过来,接着大家一起喝了一会酒,约凌晨一时许大家都喝了很多酒,各个出去透气,房间内只有其和陈某乙,这时其看见陈某丙扶着已经喝醉的王某乙进来了,接着就看见覃某甲恶狠狠地从后面冲进来,一边骂一边手拿着一只空的香槟酒瓶子朝着正反身坐下的王某乙头部狠狠的砸去,连砸两下,接着就见王某乙躺在沙发上,他们见状,马上把王某乙拉开,以防覃某甲行凶,见覃某甲顺手抄起一罐装瓶酒向王某乙砸去,但没有砸中。接着他们就把覃某甲拉到外面让他冷静。后陈某丙就带着覃某甲和他同来的朋友一起先离开,之后他们发现王某乙面色发白,而且头上有血渗出,其觉得不对劲,叫人打120,接着救护车就来到将王某乙送去医院。王某乙由头至尾没有还手,自从他进来后一直都是被覃某甲追着打。经辨认照片,被告人覃某甲就是故意伤害王某乙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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