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韶武法刑初字第142号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韶武法刑初字第142号
公诉机关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某某。2013年1月2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2013年3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韶关市看守所。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以韶武检刑诉字(2013)第1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3年10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3年11月28日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助理检察员詹成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12月,被告人吴某某伙同“咪咪”(另案处理)在韶关市武江桥底开设“对子”赌档供赌客下注赌博,开设赌场长达一个多月之久,招揽赌客众多。被告人吴某某在赌博过程中幕后指挥,在现场与“咪咪”等人共同控制赌场运作,提供桌椅、扑克牌等作为赌具,设定赌博方式为“对子”,并以每天30元至100元的报酬聘请范某某、张某某等人为其赌场工作人员,安排范某某、张某某等人在赌场从事发牌、收赔钱、扮赌客等工作,通过抽头渔利、与赌客对赌等方式获取利润。
2013年1月23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了被告人吴某某所开设的赌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博场所,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特提起公诉,并向本院提交了相应的证据。
被告人吴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均持有异
议,辩解称:其与妻子在韶关市武江桥底推车卖麻辣烫,其在武江桥底只参与过赌博,并没有参与开设赌场。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被告人吴某某伙同“咪咪”(另案处理)在武江桥底开设“对子”赌档供赌客下注赌博,开设赌场长达一个多月之久,招揽赌客众多。被告人吴某某在赌博过程中幕后指挥,在现场与“咪咪”等人共同控制赌场运作,提供桌椅、扑克牌等作为赌具,设定赌博方式为“对子”,并以每天30元至100元的报酬聘请范某某、张某某等人为其赌场工作人员,安排范某某、张某某等人在赌场从事发牌、收赔钱、扮赌客等工作,通过抽头渔利、与赌客对赌等方式获取利润。2013年1月23日,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了被告人吴某某所开设的赌场。
上述事实,有由公诉人当庭举证,并经法庭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证实:
一、综合证据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立案等情况。
2、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吴某某到案的经过情况。
3、户籍资料证实,被告人吴某某的年龄等身份情况。
二、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
1、证人范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我在武江桥底赌博档是帮赌博档老板装扮赌客吸引旁人过来参赌。叫我来扮赌客的老板叫“咪咪”,但不知道“咪咪”是不是一个人做老板的,我还见过一个看到请来发牌的一输钱就亲自来发牌,赢的钱都交给“咪咪”,另一个就站在一旁看,不发牌的,就五十、一百的下注,赢了钱也交给“咪咪”。我就没接触过这两个人。我见到就有一个,他在桥底大排档对面空坪开了一个卖麻辣烫的流动档,有个女的在帮他卖,他也被抓进来了,平时他把流动档安排好后就过到我们这张赌档旁,时不时和“咪咪”说话。他每次都是和“咪咪”在一起的。范某某辨认出吴某某就是和“咪咪”一起的老板之一。
2、证人黄某甲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11号照片男子(吴某某)是“对子”庄家之一,负责看风和管理赌档的钱,不会参与赌博其中的,赌档赢钱了,收发现金的人就会把钱给他,输钱的话他就会拿钱给收发现金的人。
3、证人张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我主要负责为“对子”档发牌。老板共有六个,其中有一个叫“咪咪”,我不知道真名。还有一个老板是在武江桥底做牛杂档的,我不知道其名字。其中一个约30岁,其他老板都约40岁。老板们主要负责坐庄和看风的,还有五个人是假装下注赌博吸引赌客的。就只被抓到一个老板,他是在武江桥底做牛杂档的,我不知道其名字,约40岁,有1.70高,较胖身材,光头,穿蓝色风衣。编号为11的照片(吴某某)是我的其中一个老板,我在该赌档干活前他就在那里做了,该老板在武江桥底还开了间牛杂档的,穿蓝色风衣,他主要负责坐庄、怂恿赌客下注和看风及监督我们员工的。张某某辨认出吴某某、“咪咪”是其老板,吴某某负责看打工的有没有偷赌档的钱;“咪咪”负责发工资;范某某负责扮赌客。
4、证人黄某乙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黄某乙辨认出11号照片的人(吴某某)是老板,他是搞对子档的,我经常看到这个人手上拿着很多钱,他下注很大,经常是100元,有时他还拿钱出来赔给赌客。他的老婆在那里开了牛杂档,他基本天天都在那里开赌档,他的赌档每盘都有五百元以上的赌资在赌,每天都赌约5、6个小时。21日那天我去帮忙的时候他们也在开赌档,这个月我都见到有十次以上他在那里开赌档的,他的赌档很旺,基本上都是六七个赌客在赌钱。黄某乙还辨认出吴某某赌档的工作人员是3号(范某某)扮赌客,6号(张某某)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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