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惠湾法刑二初字第89号(3)
10、证人谭**的证言:**开发有限公司在**地段的26000平方米土地原来是荒沙地,实际上就是属于滩涂,该地原来属于**管理区所有,那块地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用来种防风林,防风林的树木被砍掉和打台风刮倒后,地块就一直空着,到90年代就由**管理区以130万的价格转让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证人陈**的证言:**开发有限公司在**地段的26000平方米土地原来是荒沙地,90年代就由**管理区以130万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本站收录的裁判文书均来自法院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本站裁判文书栏目不会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的裁判文书。
如您认为内容涉及个人或企业隐私,要求修改或删除的,
请将网址发邮件至:

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和您联系妥善处理
===================================================
法律图书馆>>
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