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惠湾法刑二初字第88号(2)
2012年8月9日下午,孟**、葛**(两人另案处理)受**指使,到**有限公司南侧小路收取摊贩的保护费。由于这是孟**、葛**第一次到该地代收保护费,被告人郭**怕档主不给钱,假装向孟**、葛**上交保护费300元,并在交钱的时候嘱咐孟**事后打电话给他,再把300元归还。此次孟**、葛**向被害人房**收取200元,向被害人杨**收取200元,向徐**收取200元,向被害人钟**收取200元,向被害人安**收取300元,向被害人王**收取300元,即共计向摊主收取保护费1400元。
综上所述,被告人郭**协助**收取保护费共计8800元。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害人陈**的陈述:2011年1月份我在**厂后门口摆摊卖麻辣麻烫小吃,一名河南男子来到我的摊档说:“在这里摆摊要收取200元作为保护费,不给保护费我就把摊位砸掉。”之后,我每月向其交纳200元,一直到2012年3月份。共收取了3000元。4、5月份是**厂的保安队长向我收取每月300元保护费,共收了600元。6月份是**厂的一名保安向我收取保护费300元。直到8月8日17时,有两名以前跟河南男子一起来收取保护费的男子到我摊位说明天要交钱了。今天我就来报案了。收取我保护费的那名男子叫胖子,就在**厂后门卖奶茶和西瓜。他有时候会跟一个叫小**的男子来收取保护费。
2、被害人房**的陈述:2012年3月19日,我在大亚湾西区樟埔**厂后门摆摊,有一名叫小**的男子到我摊位对我说:“你这个摊位要收费,要交300元。”我问能不能少点,他说:“不行,人家都要交300元,你也要交300元。”然后我交了300元给他。他说:“每个月19号你要把钱准备好,到时我过来收”。一直到6月19日,每个月都有人来收钱,一共收了1100元。小**来收过两次,其余是另外的人来收。有一次是**厂保安来收,说小**欠他的钱。8月9日下午,我被一男青年收了200元,当天下午就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3、被害人杨**的陈述:2012年3月份,我在**厂后门摆摊卖麻辣串,当时有两名男子过来说:“你这个摊位要收300元。”我当时就交了,然后每个月都有人来收钱,每个月200元,从4月份到7月份,我被黑胖共收了800元保护费。直到2012年8月9日有一青年要我交200元保护费,我们做生意的怕事就交了200元给他,但没过多久,他就被公安局的抓了。
4、被害人王**的陈述:2012年8月8日,我在**厂后门摆摊做麻辣串生意,有两个人骑着摩托车过来说:“你这个摊位明天开始要收费了,要交300元,明天带过来。”我问是什么费用,他们说是保护费。8月9日下午,那两个人过来收了我300元保护费。过后才十几分钟他们就被公安局抓了。
5、被害人徐**的陈述:2012年8月8日,我在大亚湾西区**厂后门摆摊,有一名青年人到摊位对我说:“你带钱了没有?”我说没有,他说:“你明天带过来。”到了9日下午,那名男子又过来要钱,我给了他200元。
6、被害人安**的陈述:2011年3月份,我在**厂后门摆摊做凉拌生意,当时有两名男子过来,其中一胖子说:“你这个摊位要收钱,要交100元。”第二天我交了100元给他们。然后每月他们都过来收钱,每次收100元。到2011年7月份,他们每月收我200元,到了2012年4月份,他们又开始每月收300元。到6、7月份,他们没有来收费。到了8月9日下午5时许,有一名小青年要我每月交300元,说是跟以前一样的。我只想安心做生意,就给了他300元。但没过多久,他们就被公安抓了。
7、被害人钟**的陈述:2012年3月份,我在大亚湾西区**厂后门摆摊做糖水生意,当时有两名男子来到我摊前要我交200元钱。我问隔壁的摊主,他们都说交钱了,我就交了200元给他们。之后,每月其中的一名胖子都跟我收200元,一直到7月份胖子就没有过来收了。8月9日,有一男青年过来跟我说胖子让他来我这里收取保护费的,每月交200元。我交了200元给他,不一会儿,他就被公安局的抓了。那个胖子叫阿**。他们说如果不交钱就不让我摆摊,如果硬要摆他们就砸摊。
8、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明案件来源于被害人的报案。
9、被告人郭**的供述:2010年10月份,**华(外号阿**)叫我帮他一起把**厂后门空地铲平,到时候向在那里做生意的人收取保护费,阿**和我曾恐吓他们,如果不交保护费,以后别想在这摆摊了。当时有4家卖小吃的,每月每个摊位要交200元保护费,固定每月20号交纳,当时是阿**一个人去收取,接着阿**就带我去认识那些摊主,之后每月就由我去收取保护费。2011年1月份又多了3家卖小吃的,共7个档位,向他们收了10个月的保护费。2011年11月又多了4家,共11家,其中有一个档位不收取保护费。2012年1月份开始每月每个摊位收取300元保护费,一直收到2012年3月份,一共收了20300元。之后,因我得不到什么好处,又容易得罪人,我就没有再帮阿**收取保护费了,我在那里也搞了个摊位卖奶茶。8月份开始由阿亮帮阿**收取保护费,8月9日,阿亮到摊位收取保护费,我也假装交了300元给阿亮,阿亮和我说好之后会给回我的。但因阿亮被抓,他来不及把钱给回我。我曾因驾驶摩托车撞到别人,对方要赔偿5000元,阿**出面,我只赔了1000元,我认为他在新寮那一带有关系,可依靠,所以我答应帮他收取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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