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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穗越法知刑初字第76号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3)穗越法知刑初字第76号


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某,男,1966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汕头市,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广东省汕头市。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3年6月5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3年7月12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越秀区看守所。
辩护人刘石宋,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越检公刑诉(2013)13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3年11月20日以简易程序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于2013年12月2日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黄宏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刘石宋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月5日始,被告人陈某某在广州市越秀区****房销售假冒ROLEX、CASIO、TISSOT等注册商标的手表。2013年6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在上述档口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并在该档口缴获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3150只和送货单一批(经鉴定,缴获的假冒TISSOT手表70只价值人民币297500元,已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手表的金额共计291566元)。随案公诉机关提交了商标注册证、假冒手表等物证书证、证人彭某甲的证言、鉴定意见、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被告人陈某某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部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未销售,其未销售部分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陈某某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对起诉认定已销售金额有异议,辩称其自2013年春节后才开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之前没有销售;其销售的手表最高价20元/只,最低7、8元/只,是低档手表,起诉认定70只TISSOT手表297500元鉴定价值过高。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意见。提出被告人具有以下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公诉机关指控的已销售金额,被告人陈述其于2013年1月之后才开始销售假冒手表的,与其陈述的春节后从事销售假冒手表的表述一致,2013年1月底就是春节,2013年2月是没有任何的销售单据的。计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金额应从2013年1月30日后开始计算,2013年1月的销售金额为123523元应予扣除。2013年1月30日至被告人被抓获的销售金额为168043元,剔除被告人销售自有品牌40%,实际销售金额为67217.20元;缴获的70只TISSOT手表的价值认定,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可以查清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被告人供述实际销售价格每只手表不超过20元,应按照20元/只计算为1400元,被告人未销售部分是未遂,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是初犯、偶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主观恶性小,从事销售假冒手表的时间短,且常年患胃病,被告人家属表示愿意缴纳罚金,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恳请法庭考虑上述情况对被告人判处七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5日始,被告人陈某某在广州市越秀区****房销售假冒ROLEX、CASIO、TISSOT等注册商标的手表。2013年6月5日16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在该房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在该房公安人员当场缴获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3150只、送货单一批。缴获的送货单经广东大同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被告人陈某某2013年1月5日至6月1日期间的送货单,涉及销售金额人民币291566元。经鉴定其中缴获的假冒TISSOT手表70只,价值297500元。另从销售单据送货单反映被告人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表最高价23元/只,最低价5元/只。
以上事实,有以下由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当庭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
1、被害人彭某甲的陈述,证实其公司员工发现在广州市越秀区****房有人销售、仓储假冒其公司代理的ROLEX、CASIO等多个品牌钟表的产品,其受公司委派到公安机关举报该线索。2013年6月5日其协助公安机关查获广州市越秀区****房假冒其公司代理的注册商标的商品钟表的案件,并且在此查获假冒其公司代理的北京精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品牌ROLEX手表220块,CASIO手表32块,TAGHEUER手表150块、HUBLOT手表190块,LONGINES手表100块、RADO手表230块、MONTBLANC手表80块、FRANCKMULLER手表218块,CK手表80块,BVLGARI手表105块,VACHERONCONSTANTIN手表70块,Dior手表310块,TISSOT手表70块,CHANEL手表260块,OMEGA手表50块,CARTIER手表520块,CHOPARD手表160块,PIAGET手表30块,BURBERRY手表150块,MONTBLANC手表45块,PATEKPHILIPPE手表34块,SEIKO手表21块,IWC手表2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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