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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穗荔法刑初字第328号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4)穗荔法刑初字第328号


公诉机关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肖某,男,1976年9月25日出生于四川省隆昌县,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在四川省隆昌县桂花井乡秧草村X组X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3年8月31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槎头)。
辩护人李金宏,广东粤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梁某,男,1989年10月27日出生于四川省隆昌县,汉族,文化程度小学,户籍地在四川省隆昌县石燕桥镇油房新街6号附66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3年8月31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逮捕。现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槎头)。
辩护人谢泽河,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诉机关以穗荔检公刑诉(2014)2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某、梁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4年3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周亮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肖某及其辩护人李金宏、被告人梁某及其辩护人谢泽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被告人肖某在本市荔湾区何景路72号(自编)停车场内安装卷扬机、龙门吊等工具收购钢材,并聘请被告人梁某负责操作上述机器及进行结算,期间,被告人肖某、梁某明知来源不明,仍以每吨低于市场价300-500元的价格,收购广州市兴保祥物流有限公司发货员陈某(另案处理)与平板车司机张某甲、张某乙(另案处理)共同侵占的该公司的螺纹钢共计324340公斤(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236586元),并于收购后加价出售以谋取利益。被告人肖某、梁某于2013年8月31日被抓获。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证实上述指控的事实,认为被告人肖某、梁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在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的幅度内判处两被告人刑罚。
被告人肖某、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没有意见,但均辩称收购的钢材没有起诉书指控的那么多,当庭表示认罪,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告人肖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同时认为被告人收购的钢材不应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犯罪的全部涉案金额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两被告人及销赃人的供述认定被告人收购钢材100多吨,价值30多万元相对客观真实;广州市荔湾区价格认证中心对本案的涉案物品进行的价格鉴定不客观,严重有失公允;被告人肖某是初犯、偶犯,认定态度较好,表示愿意退出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请求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在三年以下量刑,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梁某的辩护人对本案定性无异议。但对起诉书指控的涉案金额有异议,同时认为被告人梁某在本案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没有犯罪前科,是初犯;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被告人肖某自购卷扬机、龙门吊等工具,并聘请被告人梁某负责在广州市荔湾区何景路72号(自编)停车场内设点收购钢材。期间,被告人肖某、梁某明知收购的钢材来源不明,仍以每吨低于市场价300-500元的价格,收购广州市兴保祥物流有限公司发货员陈某与平板车司机张某甲、张某乙相勾结,共同侵占的螺纹钢约120吨,非法获利约13万元。被告人肖某、梁某于2013年8月31日被抓获。2014年4月16日,被告人肖某通过家人退出全部非法所得13万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举证,经法庭质证、查证属实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及破案经过,证实本案从受案、立案到抓获被告人肖某、梁某而破案的情况。
2、被告人肖某的供述:2011年3月左右,我和“阿彪”在广州市荔湾区荷景路72号(自编)停车场找了一块空地,各出资一半买来卷扬机及龙门吊收购钢材。10月,阿彪退出,我和弟弟肖顺江继续经营。2013年5月,梁某加入经营,我和肖顺江各占四成股份,梁某占两成股份。同年7月,我们以68000元的价格将设备和场地转让给陈军经营。收购钢材的过程原来由阿彪负责,阿彪退出后由梁某负责。梁某开始是给我打工,后来才有股份。我平均每个月能收购70至80吨钢材,收购价每吨低于市场价格300到500元左右,再以每吨比市场价便宜200元左右卖出。自开始收购钢材起我大概获利人民币约13万元左右。梁某在货场负责收购、付款,有时我会将有关价格通知梁某。我一般在晚上开工之前先给梁某一笔钱,第二天早上他就将前晚收购的情况与我进行对账。有时一天对一次,有时几天对一次。张某甲有将整件的钢材卖到我们的收货点,断断续续持续了有一年时间,每次都是卖一到两件,最多三件,每件重两吨多,有的重三吨多。我遇见过小张来卖整件的钢材就有四五次,我没有在场的货有多少次我就不清楚了。停车场内有卷扬机、龙门吊、水井、沙子、装有水泵的大胶桶。司机会把沙子装到工具箱,将水泵到水箱增加货车载重量。运输行业存在潜规则,允许千分之三的误差存在,基本每个司机都会把这部分拿出来卖。2013年的5、6月的一天晚上,梁某过来问我拿现金,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张某甲拉了两件成捆的钢材来我们车场卖,现金不够,所以来问我拿。但第二天早上他又和我说,张某甲又回来把货拉走了,钱没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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