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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沪高民二(商)再终字第4号 (2)
  1993年3月17日,上海丙对汉欣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证,验资结果为截止1993年3月16日,公司各方已按合同规定的出资额及出资日期,缴足了各自的出资。
  1995年2月27日,上海甲法定代表人由徐国安变更为李某某。同年12月28日,汉欣公司形成一份董事会决议,因工作需要,徐国安不再出任上海甲厂长职务,由李某某任厂长,故由李某某替代徐国安担任汉欣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该决议上有潘甲、李坤、张晓峰、汪家明、张慧珍等董事签字。据此,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中列明,董事长潘甲由上海乙委派,副董事长李某某、汪家明分别由上海甲及隆财贸易公司委派,董事张慧珍、李坤由上海甲委派,董事潘乙由上海乙委派,董事张晓峰由隆财贸易公司委派,同时任命汪家克为公司总经理,潘乙为副总经理。
  1996年3月1日,徐国安、张慧珍、李坤、汪家克致函汪家明,确认1995年度汉欣公司外方分得利润总数为192,094.45美元,投资六人各应分得红利32,000美元,并要求汪家明将各人所得红利分别汇往指定帐户。
  1998年1月16日,汉欣公司公布1997年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可供投资人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21,240.13元,其中隆财贸易公司按其出资比例可得人民币1,735,646.45元,折合209,624.2美元。
  2001年1月18日,汉欣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1999年度、2000年度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其中1999年可供投资人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24,038.64元,隆财贸易公司按其出资比例可得人民币2,384,653.92元,折合288,026.03美元;2000年可供投资人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664,934.52元,隆财贸易公司按其出资比例可得人民币11,039,376.42元,折合1,333,564.03美元。汪家明及张晓峰等均在董事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方案上签字确认。
  汉欣公司经营期间,其董事会成员有所调整。上海甲分别于1997年1月10日、1999年1月18日向汉欣公司出具委派书,确认张慧珍、李坤不再担任汉欣公司董事,改由他人接任。2001年1月20日,汪家明代表隆财贸易公司出具一份委派书,确认张晓峰不再接任汉欣公司董事,另委派忻某某担任汉欣公司董事。
  2001年2月18日,上海新曹某某(甲方)、上海甲(乙方)、隆财贸易公司(丙方)共同签订了汉欣公司《合同修改协议》及《章程修改协议》,原上海乙更名为上海新曹某某(以下简称新曹某某),同时三方约定增加投资额,汉欣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485万美元,其中甲、乙方各出资155.2万美元,丙方出资174.6万美元,增资后三方原投资比例不变。上述修改协议已经政府部门批准。原一审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均确认,上述隆财贸易公司的增资部分系以汉欣公司1999年、2000年的未分配利润转作出资。
  汉欣公司于2003年12月31日制作的资产负债表列明,“应付股利”的年初数为人民币3,437,224.76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的年末数为人民币208,865,115.73元。汉欣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表列明,“净利润”的本年数为人民币16,983,216.04元。
  2005年1月24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上海汉欣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及新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上海丁(原上海甲)将其所持有的汉欣公司32%的股权进行转让,其中6%转让给隆财贸易公司,6%转让给新曹某某,另20%转让给新股东上海新长某某(以下简称新长某某);转让后,新曹某某出资184.3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8%,新长某某出资9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0%,隆财贸易公司出资203.7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2%。同年2月1日,汉欣公司领取了新的批准证书。
  新曹某某及新长某某于2005年4月15日分别出具《关于上海汉欣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股东投资情况的声明》,确认该两公司是汉欣公司的股东,且该两公司没有被通知或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汉欣公司的隐名股东,或作为汉欣公司的隐名股东参与汉欣公司的管理以及享有股东权利等有关隐名股东的任何事项。
  另查明,张晓峰原系中国公民,于1989年8月4日因赴美国注销国内户口,并于1993年2月4日取得美国永久居留证,于1996年6月26日加入美国国籍。
  上海甲为国有企业。徐国安原系该厂厂长,后于1996年3月12日提出辞职申请,次日被批准。张慧珍原系该厂财务科科长,于1996年3月31日向该厂提出辞职申请,4月19日被批准。李坤原系该厂副厂长,于1996年3月22日向该厂提出辞职申请,5月11日被批准。
  隆财贸易公司于1991年12月8日在香港依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办理商业登记开业,并于1996年4月1日结业,公司东主为汪家明,香港身份证号码:D801690(A)。汪家明于2004年4月26日以该公司名义在香港依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办理隆财贸易公司恢复营业的商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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