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徐铁刑初字第32号 (6)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质证、核实的证据予以证实:
1、万联物流公司与铁科签订的合同文本,证实万联物流应被告人汪茂胜要求与铁科签订造价200000元施工合同。
2、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存、汇款单及查询明细表、铁科专用线收支明细表,证实2010年9月9日万联物流公司向铁科先期付款100000元,杨升宝维修队向铁科虚开88000元发票后,铁科于2010年9月10日向杨升宝维修队付款88000元,后该款被转入了杨升宝个人账户。2011年3月4日万联物流公司向铁科付款100000元,彭某某安装处向铁科开具发票后,铁科于2011年3月11日向彭某某安装处付款88000元。
3、证人纪某某证言,证实2010年8月份,在洽谈万联物流专用线换枕维修工程时,与汪茂胜商定由万联物流承担施工材料,并应汪茂胜要求与铁科签订了200000元合同,并分两次向铁科支付工程款。
4、另案犯罪嫌疑人杨升宝供述、证人孙甲证言,证实内容同上,不再赘述。
5、证人彭某某证言,2010年10月,应汪茂胜安排,其安装处承揽了万联物流公司专用线的换枕维修工程,施工材料由万联物流公司提供。其在工程中实得施工费2或3万元。
本院认为,本起事实中,被告人汪茂胜利用职务便利,指使杨升宝虚开发票平账,并无端将铁科工程款88000元处置到未实际施工的杨升宝维修队,其非法占有该款的目的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予认定。该工程由彭某某安装处施工,后铁科向彭某某安装处付款88000元,虽彭某某称实得施工费2或3万元,但其证言不能与汇款凭证及其开具的发票相印证,应当认定此88000元均为其实际收入的施工费用,不能认定其中的部分款额被汪茂胜占有。
(七)2010年6月,被告人汪茂胜代表徐州工务段与徐州粮库就专用线年度维修进行协商,采用蒙骗手段,要求该单位与徐州工务段签订合同的同时,另与铁科签订1份虚假合同。2010年6月24日,徐州粮库向铁科付款75000元,汪茂胜指使他人虚开发票后,铁科连同收入的恒盛公司120000元、海鸥洗涤公司80000元、远港物流公司40560元分别汇给彭某某工程处、杨升宝维修队、张甲公司,共计套出274048元(该款在汇总时计入犯罪数额,在此不单独计算)。
在徐州粮库的2011年专用线年度维修业务中,被告人汪茂胜仍采用上述手段,要求该单位与工务段签订合同的同时,另与铁科签订1份虚假合同。2011年2月16日,该单位向铁科付款后,被告人汪茂胜指使杨升宝虚开发票,从铁科套取工程款826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质证、核实的证据予以证实:
1、徐州粮库与工务段、铁科签订的合同文本、工务段转账凭证、发票,证实被告人汪茂胜将原本应当由工务段与徐州粮库签订的年度维修合同,拆分为徐州粮库与工务段、徐州粮库与铁科2份合同。
2、发票、付款凭证、银行存、汇款单及查询明细表、铁科专用线收支明细表,证实2010年6月24日,徐州粮库向铁科付款75000元,后铁科连同收入的恒盛公司120000元、海鸥洗涤公司80000元、远港物流公司40560元,分别于2010年4月21日汇给彭某某工程处64600元、2010年5月13日汇给杨升宝维修队32448元、2010年6月18日汇给杨升宝维修队107000元、2010年7月13日汇给张甲公司70000元,共计汇出274048元。2011年2月16日,中储粮徐州直属库向铁科付款95000元,铁科根据杨升宝维修队开具的发票,2011年2月24日向杨升宝维修队汇出82600元,该款被转入杨升宝私户后提现。
3、证人严某某证言,证实汪茂胜称铁科俗称老科协,是徐州工务段的三产,进入铁科的维修款,可以给职工发些福利,并应汪茂胜要求与工务段、铁科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过程。
4、另案犯罪嫌疑人杨升宝供述、证人孙甲证言,证实内容同上,不再赘述。
5、证人彭某某证言,证实其根据汪茂胜安排虚开发票,由铁科汇其单位的款都转到其个人账户,再转汇到汪茂胜的账户。
6、证人张甲证言,证实内容同上,不再赘述。
本院认为,本起事实中,被告人汪茂胜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合同,指使他人虚开发票平账,从而套取铁科公款82600元非法占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予认定。
(八)2010年4月,被告人汪茂胜代表徐州工务段与徐州港务有限公司万寨港分公司(以下简称万寨港)就专用线年度维修进行协商,采用蒙骗手段,要求该单位与徐州工务段签订合同的同时,另与铁科签订虚假维修合同。2010年6月12日,该单位向铁科付款后,被告人汪茂胜指使杨升宝、张甲虚开发票,从铁科套取工程款55000元、72600元,共计1276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经过庭审质证、核实的证据予以证实:
1、万寨港与工务段、铁科签订的合同文本、工务段转账凭证、发票,证实被告人汪茂胜将原本应当由工务段与万寨港签订的合同,拆分为万寨港与工务段、万寨港与铁科2份合同。
总共11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