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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沪高民一(民)终字第5号 (8)
  鉴定单位意见:从工程惯例来讲,如果是平行分包单位损坏了承包方的施工项目,业主方应当先就该损失向承包方赔偿。之后,业主可就赔偿的款项向该平行分包人追偿。对承包人的成品保护义务不应当无限放大。就该绿化实施单位而言,龙元公司虽无法提供其与电气公司的承包合同,但电气公司也并未将绿化施工的工程款支付给龙元公司。如电气公司、电气集团主张成立,则需从合同口径工程总造价中扣减金额7,882.51元。
  (20)区域配套工程更换侧、平石(技术核定单22)
  龙元公司认为,消防管道施工单位的地位同上述绿化施工单位,亦系电气公司的指定分包单位,故本项争议的意见同上。
  电气公司、电气集团的意见同上。
  鉴定单位意见同上。如果电气公司、电气集团主张成立,则需从合同口径工程总造价中扣减金额711.44元。
  (21)区域配套工程增加人行道,道路侧石、平石、粗沥青、细沥青、砾石砂、水泥稳定石、毛石垫层干铺(现场工程量确认单041)
  龙元公司认为,该项工程并非龙元公司应施工的范围,系应电气公司要求的新增项目,且监理工程师亦对此进行了确认,故电气公司应据此结算工程款。
  电气公司、电气集团认为,龙元公司在制作该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时并未通知电气公司,故该单据系龙元公司故意隐瞒电气公司而制作的,同时,电气公司也无法确认龙元公司对此是否实际进行了施工。退一步而言,即使龙元公司进行了施工,也是龙元公司自己的事情,与电气公司无关。
  鉴定单位意见:编号为041的《现场工程量确认单》明确:“我单位(龙元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所承担的室外总体道路项目因施工时间不同,在道路交接处,核工业华兴建设没有按图纸要求施工到位,造成我单位在道路交接处增加了道路施工工程量,其具体部位及工程量如下:……”。监理单位则签字确认上述情况属实。如果龙元公司确实实际进行了施工,则可据实结算工程款。因涉及相关合同关系,故列为争议。如电气公司、电气集团主张成立,则需从合同口径工程总造价中扣减金额49,539.25元。
  (22)区域配套工程增加侧石、平石、?700电缆井盖(现场工程量确认单046)
  龙元公司认为,意见同上述第(19)项争议意见。
  电气公司、电气集团认为,意见同上述第(19)项争议意见。此处还涉及上述工程量确认单的真实性问题,同一个监理工程师在一天之内签署了34份工程量确认单,涉及的大量工程数据并无附图,因此,电气公司、电气集团认为该工程量确认单是龙元公司在隐瞒电气公司基础上制作的。
  鉴定单位意见同第(19)项争议。如电气公司、电气集团主张成立,则需从合同口径工程总造价中扣减金额55,286元。
  (23)区域配套工程增加沥青砼道路、翻挖沥柏类道路(现场工程量确认单050)
  龙元公司认为,意见同上述第(19)项争议意见。消防单位是电气公司的指定分包单位,故就其引发的对龙元公司的损害应当由电气公司予以赔偿。
  电气公司认为,龙元公司应自行向侵权方主张权利,与电气公司无涉。同时,此处还涉及上述工程量确认单的真实性问题,同一个监理工程师在一天之内签署了34份工程量确认单,涉及的大量工程数据并无附图。因此,电气公司认为该工程量确认单是龙元公司在隐瞒电气公司基础上制作的。
  鉴定单位意见:消防单位是电气公司的指定分包单位。因消防单位铺设管道需挖除已铺好的管道,由龙元公司修复发生了费用,以及因龙元公司配合第三方(天然气公司)管道施工,开挖沥青路面、回填C20砼发生了费用。如电气公司、电气集团主张成立,则需从合同口径工程总造价中扣减金额14,317.6元。
  (24)区域配套工程增加沥青砼道路、综合人工(现场工程量确认单054)
  龙元公司认为,市政电缆排管过程中导致龙元公司已施工的项目损坏。因该项目不在市政公益施工范围之列,且市政单位如要排管也必须与业主签署施工合同,因此市政单位系电气公司的直接指定分包单位,属于平行发包,与龙元公司没有任何合同关系,由此,市政单位引发的损坏应当由电气公司进行赔偿。同时,龙元公司还为此与监理工程师签署了《现场工程量确认单》,监理工程师对龙元公司的该项修复工程予以了确认。显然,电气公司应就此据实结算工程款。
  电气公司、电气集团认为,首先,该《工程量确认单》只有监理签字,故电气公司、电气集团不予认可。其次,该《工程量确认单》虽注明了“根据业主要求”字样,但龙元公司并无证据对此予以证明。再次,此处还涉及上述工程量确认单的真实性问题,同一个监理工程师在一天之内签署了34份工程量确认单,涉及的大量工程数据并无附图,因此,电气公司、电气集团认为该工程量确认单是龙元公司在隐瞒电气公司基础上制作的。
  鉴定单位意见:虽然是市政单位施工,但其在红线范围内施工时必须与业主进行协商,业主也需要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工程惯例,因市政单位原因导致施工方原先的施工项目产生损坏,施工方为此进行修复时,产生的费用应当由业主方予以支付。如果电气公司、电气集团主张成立,则需从合同口径工程总造价中扣减金额4,826.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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