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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沪高民五(商)终字第32号 (2)
  5、吴建庄(男,1955年10月3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101101****13)到庭陈述称:其系吴晓林的哥哥,吴晓林是原吉粮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为开展上海业务,原吉粮期货公司委托吴建庄筹备上海营业部,2006年-2007年左右任命吴建庄在上海营业部担任了两三个月的经理,并且由原吉粮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粮期货公司”)为吴建庄印刷了总经理名片。对于吴晓林与各当事人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内容,吴建庄表示不清楚,但表示曾为吴晓林代收过委托理财款并及时转给了吴晓林,其中包括周卫斌200万元、旷文秋100万元、王文忠100万元、叶杨100万元。有的款项是转给吴晓林的账户,有的是转给吴晓林指定的账户。另外,其收到李忠太的300万元,是吴建庄与李忠太之间的个人债务,并未转给吴晓林,也与东方汇金公司、东方汇金上海营业部无关。对于上述转款事实,其已经在公安部门调查时陈述多次。另外,吴建庄称自己经营收藏品生意,在东方汇金上海营业部办公场所楼层的2103房间租赁了办公室,但该办公室并非东方汇金上海营业部的办公室。另外,据其了解,张海东与陈旭均为吉粮期货上海营业部的员工。
  6、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吉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更名为吉粮期货有限公司,吉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于2011年4月23日更名为吉粮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2012年6月4日,吉粮期货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2012年7月13日,吉粮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更名为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东方汇金公司、东方汇金上海营业确认从未取得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质。吴晓林在系争委托理财协议签订期间任吉粮期货上海营业部负责人。
  7、在本案中,孔松彪主张按照委托理财协议书,其实际履行情况如下:(灰色部分为针对委托理财协议书收取的利息)  
投资人合同编号转款时间转出户名转入户名转款金额利率备 注
孔松彪201008302010.09.01孔松彪吴晓林450万元4%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2010.09.01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24万-6万
 
 
  2010.09.30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24万-6万
收 2010.10.29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2010.12.01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2010.12.29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2011.01.31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24万-6万
款 2011.02.28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24万-6万
  2011.03.29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2011.04.29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2011.05.31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情 2011.06.29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2011.07.29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2011.08.29吴晓林孔松彪18万元  
  2011.09.22吴晓林孔松彪50万元还本金
况200万-150万
 总 计   234+50万  
孔松彪201009172010.09.11孔松彪吴晓林300万元3.50%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2010.09.17侯艳艳吴晓林130万元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2010.09.17孔松彪吴晓林270万元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收 2010.9.14吴晓林孔松彪2.1万元  
  2010.9.20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款 2010.10.15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2010.11.16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情 2010.12.16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2011.01.17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况 2011.02.16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2011.03.16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2011.04.18吴晓林孔松彪14.5万元  
  2011.04.19吴晓林孔松彪10万元  
  2011.05.16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2011.06.16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2011.07.18吴晓林孔松彪24.5万元  
  2011.08.03吴晓林孔松彪300万元 还本金
  2011.08.16吴晓林孔松彪8.75万元  
  2011.09.16吴晓林孔松彪14 万元  
  2011.09.29吴晓林孔松彪12.3994  
 万元
 总 计收回本金300万元收取利息306.7494万  
总计转出金额1150万元转入金额本金利息 本金+利息
300+50万元540.7494890.7494

  孔松彪认为,2010年8月2日与吉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曾签订了一份编号为20100802的委托理财协议书。该委托理财协议书的本金为150万元,该协议已履行完毕,并制作了以下一份补充说明表格列明该理财协议项下收到的本金及利息(灰色部分为针对委托理财协议书收取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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