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行赔初字第1号 (3)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
……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
审 判 长 周冬英
审 判 员 朱坚峰
人民陪审员 陈杏根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书 记 员 纪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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