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中民终字第05759号(2)
二、胡×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直接起诉王×2依法不能成立。王×2与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2继承的是被继承人吴×债权债务关系,不是继承合同本身。继承人没有替被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胡×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直接起诉王×2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妥,请求法院驳回胡×的起诉。
三、《二手房买卖协议》涉嫌违法违规,因违法所造成的部分债务不能转嫁给王×2。因被继承人吴×所有的房屋属经济适用房,依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在购房人取得产权后的五年内,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不得进行处分。2012年7月9日,吴×与胡×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尚未超过五年的禁止转让期限。截至吴×2012年11月18日去世(此时吴×民事权利义务终止),也仍未超过五年的禁止转让期限,故让申请人继续履行并承担这一违法违规的《二手房买卖协议》及相关法律后果,明显于法无据。
四、胡×与吴×生前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中,付款方式约定显失公平,该《协议》依法应予以撤销。吴×在世时,胡×尚未向吴×实际支付购房款,现胡×要求王×2继续履行《协议》,若按《协议》第四条付款方式3.5款约定:将涉及到因买卖房屋而必须配合胡×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等相关手续。当前,京城各个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停止房贷,根据《协议》约定胡×购房贷款申请一旦各商业银行均不予认可房贷,王×2有永远收不到购房款的巨大风险。即使吴×健在,就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金融政策,此约定也属于:显失公平的法律禁止和可撤销《协议》。综上所述,王×2提出反诉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胡×与吴×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2、本案诉讼费用由胡×承担。
胡×针对王×2的反诉在原审法院辩称:不同意反诉请求。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和胁迫的行为,王×2的反诉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庭审中,胡×出示《二手房买卖协议》一份,在该份协议上有吴×签名,在吴×签名处摁有手印。经询问,胡×与王×3均认可协议上吴×的签名系王×3所签,王×3称不清楚手印是谁摁的,胡×称手印系吴×本人摁的。同时,胡×出示了录音证据一份,在该录音证据中有胡×、吴×、王×3、王×1,案外人王×之间的对话,对话内容涉及吴×在授权委托书上摁手印及胡×购买吴×房屋的事实。对于该录音的质证意见,王×3又称手印是自己雇别的人摁的,录音中的老太太和王×1是自己花钱雇的人。庭审中,胡×出示吴×、王×3签字的《同意交易声明》及《授权委托书》,对于吴×的签名真实性,王×3称为自己所签。
一审庭审中,证人王×出庭作证,证明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时,有胡×、王×、吴×、王×3在场。王×3、王×1、王×2对证人证言不予认可。
《二手房买卖协议》约定,吴×自愿将201室的房产出售给胡×,成交总价为211万元,双方约定涉及该房产过户的税费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付款方式:1、本协议签订之日2日内且乙方向吴×委托授权指定的人员王×3(身份证号码:×××)支付人民币10万元定金;2、2012年9月1日,乙方搬入201室时乙方向甲方委托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王×3(身份证号码:×××)支付人民币95万元;3、剩余房款因甲方的房屋在银行按揭贷款,所有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由乙方全部承担。4、合同签订之日,因故双方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约定2013年3月31日前办理。第十三条约定:“甲、乙双方保证于2013年3月31日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登记手续,否则视为一方违约,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上述购房款的0.05‰作为违约金。如乙方不能如期付款,甲方有权拒绝配合产权交易登记手续的办理,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协议签订当天即2012年7月9日,胡×支付给王×3购房定金10万元。同年7月28日,胡×支付给王×3购房定金3万元。同年8月26日,胡×支付给王×3购房定金12万元。同年11月13日,胡×支付给王×3房款5万元。2012年11月18日,吴×因病去世。同年11月28日,胡×支付给王×3房款2万元。2013年2月28日,王×3、王×1、王×2到北京市首佳公证处公证该房屋由王×2继承。
另查,201号房屋为吴×于2004年7月30日购买,2008年3月24日交纳契税,其性质系经济适用住房,现登记地址为:昌平区201号。2014年3月5日,王×1将房产由吴×名下登记在王×1名下。2014年4月24日,胡×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2014年4月24日,法院作出裁定,查封王×1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201号房屋,不得过户转让。胡×交纳财产保全费5000元。
经法院向王×3、王×1、王×2释明:吴×与胡×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协议》不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王×2就合同履行是否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胡×承担违约责任。王×2表示不变更诉讼请求,对于违约责任,王×2未在限定期限内提出。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