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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一中少民终字第658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女,1980年9月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李广彬,北京市佳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艾x,男,1953年11月11日出生。
原审第三人李x,女,1955年10月11日出生。
原审第三人艾x1,女,2007年出生。
原审第三人暨艾x1的法定代理人艾x2,男,1980年11月5日出生,系艾x1之父。
原审第三人王x1,女,1983年6月28日出生。
原审第三人艾x3,男,1983年11月23日出生。
以上六人共同委托代理人赵建民,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王x因共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2014)门民初字第14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x在原审法院诉称:我和艾x之子艾x2于2006年6月9日登记结婚,生育一女艾x1。婚后我和艾x2以及艾x一家人共同居住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x村一处无门牌号院落的房屋里(以下简称涉拆迁房屋)。2010年12月15日,艾x作为被腾退人就涉拆迁房屋签订了《北京市住宅房屋腾退补偿安置协议》,认定的房屋补偿建筑面积为150.49平方米,被腾退房屋认定人口有艾x、李x、艾x2、艾x1、艾x3、王x1和我。艾x取得拆迁补偿款1903595元及四套定向安置房,具体楼房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曹各庄惠康嘉园x楼902室(以下简称902室),x楼1504室(以下简称1504室),x楼1204室(以下简称1204室),以及x楼801室(以下简称801室),定向安置房面积共计334.49平方米。2013年7月,经法院调解,我与艾x2离婚,艾x1由艾x2自行抚养。按照本地区的腾退补偿政策,我属于被腾退安置人,有权获得相应定向安置房及补偿款。现我起诉要求艾x给付902室楼房及拆迁款17730.14元。
艾x在原审法院辩称:我是涉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涉拆迁房屋与王x没有关系;因为王x与艾x2原来是夫妻,王x才作为被认定人口,才有购买45平方米定向安置房的资格,但购买定向安置房应当具有相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现在艾x2与王x已经离婚,45平方米定向安置房面积不能单独存在;在取得拆迁利益后,我已经给付王x现金18000元。我不同意王x的诉讼请求。
原审第三人李x、艾x2、艾x1、艾x3、王x1在原审法院述称:我们同意艾x的意见,不同意王x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艾x、李x系夫妻,艾x2、艾x3系二人之子。艾x3、王x1系夫妻。艾x2与王x于2006年6月9日登记结婚,艾x1系二人之女。2013年7月9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艾x2与王x离婚,艾x1由艾x2自行抚养。
1998年7月,艾x以60000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了涉拆迁房屋所在的院落及原有房屋。2010年12月15日,针对涉拆迁房屋,北京永鸿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腾退人,艾x作为被腾退人,双方签订《北京市住宅房屋腾退补偿安置协议》,载明:被腾退房屋认定占地面积166.40平方米,补偿建筑面积150.49平方米,认定人口为艾x、李x、艾x2、艾x1、艾x3、王x1、王x,腾退补偿款共计1903595元,艾x购买定向安置房一居室一套、二居室二套、三居室一套。
2010年12月17日,艾x与北京国信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定向安置房购房协议》,艾x购买定向安置房一居室一套,面积为55平方米,二居室二套,面积合计164平方米,三居室一套,面积为110平方米,均价为每平方米4500元,艾x需交纳购房款1480500元。
2014年4月,四套定向安置房实际交付给艾x。902室楼房的实测面积为56.50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4500元,房款为254250元;1504室楼房的实测面积为84.36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4530元,房款为382151元;1204室楼房的实测面积为84.36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4530元,房款为382151元;801室楼房的实测面积为109.27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4450元,房款为486252元。总房款共计1504804元,艾x补交了购房款差额。
审理中,王x主张其与艾x2在2010年9月至10月间共同出资翻盖了院落,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艾x对此不予认可。艾x主张其已经给付王x现金18000元,亦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王x对此亦不予认可。
根据相关拆迁政策,被腾退户按照腾退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表”或有效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房产证明进行认定。
被腾退人口认定:1、产权人户口在腾退村的村民,由其衍生的人口及因与其婚姻关系迁入的人员;2、因兵役、上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的第1项规定的人员;3、非本市人员因户籍政策限制与第1项规定的人员结婚后,户口暂时无法迁入的;4、被腾退人及其亲属在腾退村范围内无房但户口在本村的人员为空挂户,空挂户不享受房屋补偿及补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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