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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33号 (5)
  本院认为:1、三元公司未提供吴婕玲与广州市世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原件以供核对,故对该合同的真实性本院难以认可;且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亦难以证明环球影视音像发行有限公司自2011年3月起即在广州市白云区棠溪岗贝路草花岭130号之一3楼304办公。广州市世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为证人证言,其并未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庭及各方当事人的质询,对其证明效力本院不予认可。2、发行情况统计表系三元公司自行制作,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情况下,本院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关于三元公司与山东广播电视台、山西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西安环球电广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等签订的六份涉案作品版权许可合同以及相关的业务凭证、发票、银行业务回单等证据,三元公司系用于证明其将涉案作品许可给电视台所获得的许可费,并进而证明本案确定赔偿金额应以此为据。本院认为,本案全土豆公司、合一公司行为所涉及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而此六份合同的标的并非信息网络传播权或并非仅包含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作品传播渠道不同,导致涉案作品的传播范围、受众数量、营利模式等都有所区别。三元公司就涉案作品许可电视台播放所获得的许可费,与三元公司就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对外许可所可能获得的许可费,两者之间不能等同、难以类比,因而本院对该组证据的关联性不予认可。3、涉案电视剧的投资、收入、成本、税金一览表,系三元公司自行制作,鉴于全土豆文化公司、合一公司不认可其真实性,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本院亦不能确认其真实性。综上,对于三元公司在二审中提交的新证据,本院均不予采信。
  全土豆文化公司、合一公司在二审中未提交新证据。
  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属实。
  本院认为,三元公司系涉案作品《三进山城》的著作权人,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涉案作品,否则将侵害权利人就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三元公司的上诉请求,本院认为,首先,三元公司在本案中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与环球影视音像发行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许可合同的真实性。其次,三元公司与山东广播电视台等签订的六份许可合同,因缺乏与本案的关联性而未被采信,因此亦无法作为确定本案侵权赔偿数额的依据。第三,对于三元公司提交的涉案电视剧的投资、收入、成本、税金一览表,即便可以证实其真实性,由于作品的投入与产出之间并不一定成正比,故涉案作品的投入成本亦无法作为确定本案侵权损失和赔偿数额的依据。本案中,权利人三元公司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均无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人民法院应根据本案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原审法院依据涉案作品的类型、知名度、播放集数、持续时间、侵权行为情节、性质、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为人民币四十万元,并无不妥。对于三元公司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对于全土豆文化公司的上诉请求,本院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首先,本案涉案作品于2012年6月11日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2012年7月14日即在全土豆文化公司经营的土豆网(www.tudou.com)发现其未经许可播放该剧视频。全土豆文化公司作为网络文化经营者及向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信息的能力。在其网站上有网络用户上传刚获得发行许可证不久的18集涉案电视剧并被点击播放数千次、数百次不等的情况下,作为专业的视频网站经营者,全土豆文化公司应知该行为可能并未获得本案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上传侵害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视频时,全土豆文化公司并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或制止相关侵害行为,故原审法院认为其对上述侵害行为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并构成帮助侵权,本院予以认同。其次,根据查明的事实,土豆网上存在经分类、编辑后的涉案电视剧全集列表,并可通过点击该列表按钮,提示用户以跳转链接的方式在合一公司经营的优酷网上播放,因此在该行为中全土豆文化公司并非仅提供链接服务,而是实施了主动的编辑行为及帮助合一公司实施播放涉案电视剧的行为,因此原审法院认为全土豆文化公司构成对合一公司的帮助侵权并应就此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全土豆文化公司认为一审判决赔偿数额过高的上诉理由,本院认为,原审法院依据涉案作品的类型、知名度、播放集数、持续时间、侵权行为情节、性质、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数额为人民币四十万元,并无不妥。综上,对全土豆文化公司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对于合一公司的上诉请求,本院认为,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本案涉案作品于2012年6月11日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2012年8月21日、2012年10月16日即在合一公司经营的优酷网(审 判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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