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海刑初字第1284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代×,男,1993年2月18日。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3年8月6日被羁押,2013年9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公诉刑诉(2014)4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代×犯盗窃罪,于2014年5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许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代×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6日期间,被告人代×在本市海淀区北京科技大学各教室内,多次趁教室内同学不在座位之机,进行盗窃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12年10月29日,被告人代×在该校教学楼301教室内盗窃被害人李×1双肩背包1个,内有华硕上网本1台,眼镜1副,U盘1个。赃物未起获。
2、2012年11月5日,被告人代×在该校教学楼307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史×人民币约500元。赃款未起获。
3、2012年11月15日,被告人代×在该教学楼301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刘×2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约200元。现赃款未起获。
4、2012年11月28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505教室内盗窃被害人保×钱包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1000余元及身份证1张、电卡和银行卡。涉案身份证已起获并发还,其他赃款物未起获。
5、2012年12月1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204教室内盗窃被害人李×2钱包1个,内有现金约200元,校园卡1张(余额100余元),公交卡1张(余额50余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6、2012年12月12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407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唐×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60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7、2012年12月12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407教室内盗窃被害人莫×人民币200余元。现赃款未起获。
8、2012年12月13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401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冯×人民币300余元。现赃款未起获。
9、2013年1月27日,被告人代×在该校教学楼103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季×人民币450余元。赃款未起获。
10、2013年2月19日,被告人代×在该校教学楼407教室内盗窃被害人查×钱包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约400元,中国银行银行卡1张,哈尔滨银行银行卡1张,并盗取查×中国银行卡内3000元人民币,哈尔滨银行卡内800元人民币。现赃款物未起获。
11、2013年3月6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301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宋×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500元,公交卡1张(余额100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12、2013年3月7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303教室内盗窃被害人李×3钱包1个,内有身份证1张,银行卡2张。现赃款物未起获。
13、2013年3月10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207教室内盗窃被害人陈×1人民币800元。赃款未起获。
14、2013年3月17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402教室内盗窃被害人丁×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约30元。现赃款未起获。
15、2013年3月26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601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孙×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约5元。现赃款未起获。
16、2013年4月28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405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商×上衣1件,内有公交卡1张(余额90余元)。现赃物未起获。
17、2013年5月8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605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卢×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200余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18、2013年5月8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605教室内盗窃被害人龙×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500余元。现赃款未起获。
19、2013年5月16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自习室内盗窃被害人陈×2钱包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70元及身份证1张。现赃款物未起获。
20、2013年5月20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605教室内盗窃被害人庄×钱包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200元及公交卡1张(内有余额30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21、2013年6月17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303教室内盗窃被害人殷×钱包1个,内有购物卡1张(余额400余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22、2013年6月17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303教室内盗窃被害人高×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250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23、2013年6月26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501教室内盗窃被害人乔×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200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24、2013年7月1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601教室内盗窃被害人雷×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200元。现赃款物未起获。
25、2013年7月1日,被告人代×在该校逸夫楼406教室内盗窃被害人李×4耐克牌双肩背包1个,内有黑色联想X220i笔记本电脑1台,钱包1个,钱包内有现金500余元。经鉴定,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4218.47元,耐克牌双肩包价值人民币148元。涉案背包及笔记本电脑已起获并发还,其他赃款物未起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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