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刑初字第00182号(3)
19、中国工商银行出具的交易明细证实,户名为陈×1,卡号为×的账户,于2013年9月10日转账人民币11560元。户名为陈×1,卡号为×的账户,于2013年7月12日跨行汇款人民币262000元。
20、中国光大银行出具的历史交易明细证实,户名为范×,卡号为×的账户,于2013年7月12日收到262000元,交易摘要为“陈×1汇留学费用”,2013年7月27日的余额为人民币784元。
21、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委托办理赴加拿大留学手续合同书证实,范×与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签订了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22、证人刘×2的证言证实,我是夏×的母亲,夏×于2012年与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签订了留学中介的合同,该公司让赵某负责夏×出国留学的事。2013年6月份,赵某说必须交纳保证金,我把夏×的身份证邮寄给赵某,赵某代办了一张夏×的光大银行银行卡,6月28日我向该账户存入了人民币216000元,卡号:×,7月24日赵某把银行卡给我寄回来了,我发现里面只有人民币63000元。后来赵某又办理了一张光大银行银行卡,我又把人民币63000元存入了这张银行卡,卡号:×,赵某于8月29日把这张卡还有签证材料给我寄过来了。夏×到加拿大后发现只有63000元存入了他加拿大的账户,其他的钱没有了。
23、证人刘×3的中国光大银行查询记录证实,卡号为×的账户,于2013年7月29日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3000元,于2013年8月1日转出款项共计人民币61005.39元,于2013年8月25日余额为人民币90.61元。卡号为×的账户,于2013年6月28日存入人民币216000元,至7月24日余额为人民币63000元。
24、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委托办理赴加拿大留学手续合同书证实,夏×与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签订了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25、证人朱×的证言证实,我与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签订了留学中介合同,该公司让赵某负责我留学的事。2013年7月22日赵某和我说申请下来了,让我交纳人民币105500元,我把钱汇到赵某农业银行的银行卡中,卡号:×。到11月中旬,该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我知道被骗了。
26、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卡卡转账回单证实,户名赵某卡号×的银行卡,于2013年7月24日存入人民币25500元,该卡于同日转入人民币80000元。
27、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委托办理赴加拿大留学手续合同书证实,朱×与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签订了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
28、被告人赵某的供述证实,我是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的咨询顾问,我主要负责为学生办理出国留学的手续,我利用这个机会骗了一些学生家长的钱。我以嘉华世达公司员工的身份工作,我们公司可以代收学生的学费、签证费等费用,如果家长不方便办理保证金事宜,就委托我们公司代办。
2013年6月份一个黑龙江叫邹×的学生母亲找到我,让我办理邹×到加拿大留学的手续。后邹×与嘉华世达公司签订了留学中介合同。7月底我以代收学校申请费、寄送费、学费押金的名义要求邹×的母亲向我的工商银行账户汇款人民币38908元,账号:×。
有一个叫杨×1的学生与嘉华世达公司签订了合同,公司让我办理他的业务,合同不是我办理的。2013年8月10日我通知杨×1和他母亲来取办好的出国手续,之后我说要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分别是人民币85116元和15900元,我把自己的工商银行账户,账号:×,给了对方,第二天钱就到账了。我把盖有假公章的收据交给杨宇轩。因为对方要求自己交纳住宿费,我就将住宿费人民币15900元中的2400元中介费扣除后,剩余的人民币13500元退还给杨宇轩。我代收的学费人民币85116元没有到学校账上。我给杨×1的的收据上面的公章是我自己刻的,我就是用了这一次。
杨×2是新疆的学生,于2012年10月30日和嘉华世达公司签订加拿大留学的中介合同,由我负责他留学的事。2012年12月17日他将人民币11627元汇到我招商银行银行卡,卡号:×,这张招商银行卡之后换成了新卡,新卡卡号为×。因为汇率算错,过几天他又汇了人民币1350元。我将两个学校的申请费人民币2705元交给了刘×1。另外我收了杨×2的学费,一个是温哥华岛大学的加元1万元,一个是海角大学的加元1万3千多元。温哥华岛大学的钱我已经给学校了。海角大学的学费我是说因为有申请费没有退,算到海角大学的学费,需要补人民币72313元,2013年4月15日对方把人民币72313元汇到我招商银行的账户里。
吴×1是北京的学生,于2012年9月29日和嘉华世达公司签订了去加拿大留学的中介合同,2013年8月,具体日子我记不清了,可能是8月上旬,我对吴×1说他被加拿大奥克那根学院录取了,让他交纳加元5800元的学费。吴×1就到嘉华世达公司楼下把加元5800元现金交给了我。因为他还申请了郎格拉学院,后来我和他说他也被郎格拉学院录取了,9月5日他就把人民币38147元人民币汇到我工商银行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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