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房刑初字第270号(4)
15、被告人王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我和杨某是老乡,从小就认识。2005年我和杨某、刘某是盗窃的同案,杨某被判了四年,我被判了七年,刘某被判了一年半。杨某是2008年被释放的,我是2010年11月份被释放的。我2011年10月份来北京后跟杨某通过电话,跟他说让他帮着看着点活儿,就是帮我看看有什么可以偷的地方,我们一起干过,所以他明白我要干老本行。2011年12月份左右,杨某给我打电话,说房山区城关饶乐府附近工地上有“货”,我问他什么“货”,他说是盘线,就是成盘的电线,我说成。杨某是白天给我打的电话,我接完电话找的李某、刘某他们,然后李某让刘某开着他的江淮车带着我去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路口接上了杨某,时间应该是晚上,杨某给我们指道儿。我们到了饶乐府附近一个建楼的工地,我们将车停在建筑工地附近的路边,我们走着去的那工地,当时天已经黑了,杨某带着我们从工地侧门进的工地,一进侧门的第三间房子内有成盘的电缆线,我们看了一眼就走了。走的时候我们将杨某放到星城路口,我们就开车回大灰厂了。回去后我们就组织人。在当天晚上12点半左右,刘某开着李某的江淮车带着我们这些人去的房山,去的途中我给杨某打电话,问怎么接他,他说他在星城小区西面的加油站等着我,我们去了后接上杨某,然后我们一起去的饶乐府的那个建楼工地,我和王某先从工地侧门下面钻进工地,将工地侧门附近一个二层楼上的一个看门的老头控制住,然后老六也钻进工地,从里面将大门打开,然后李某、杨某也进了工地,他们就直接去放电缆线的房间,发现电缆线没了,李某就招呼我们往外跑,然后我们上车,将杨某放到星城西侧的加油站,我们就走了。
王某辨认出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马各庄回迁楼工地就是他们抢劫时被人发现逃离现场的作案地点;辨认出B组10号杨某就是参与抢劫的涉案人员。
16、被告人王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1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2时许,我和王某、李某、刘某、杨某、老六,从丰台区大灰厂我们暂住处出发,开着李某的江淮车和刘某的蓝鸟车走的南六环,从房山区大件路附近出来后上了条马路,大约开了有10多分钟,我们到了一工地,工地马路右侧,从工地外边看,是个建楼的工地,里边有五六栋十多层的高楼。我们将车停在工地外边的马路边上,刘某在工地外面看着车,然后我们都下车了,走的一条土道到的工地大门前,大门没锁,我们就进了大门,有一个小炮楼似的亭子,我和李某、王某上去以后,看见一个40多岁的男的,李某对那个男的说:“你不要吭声。”王某说:“把手伸出来!”那个人就把双手伸出来了,王某就用扎条把那个男的双手绑上了,我在那看着那个男的,然后李某和王某就下去了。过了十几分钟,李某上来叫我赶紧走,我们就走了,临走时李某对我们说那东西没有了,指的是电缆线,我们就回了大灰厂住处了。我们来之前,李某、王某、老六白天踩的点,所以知道那个工地有电缆线。后来李某说电缆线没有了,什么都没偷到。我在亭子里看着人着,不知道被发现没有。这次没有偷到东西。我没打那个男的,就让他坐在床上,他没反抗,去的时候我们带了有压力钳、手电、扎条子,每人都戴着帽子、口罩和手套。李某让我和王某去看人,刘某在外面看车,其余的人去里面偷电缆线。
王某辨认出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马各庄回迁楼工地就是他们要去抢劫电缆线的地点;辨认出B组10号杨某就是参与抢劫的涉案人员。
17、被告人刘某的供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05年我通过王某认识的杨某,后来我们因盗窃罪一起被判刑的,我和王某、杨某是同案。2006年释放后我就没联系过他。2011年11月底或者12月初左右,李某给我打电话跟我说在房山区城关附近有个工地有电缆线,这个地方是我之前说的去房山区城关盗窃一建楼工地的电脑、香烟的附近的一个工地,而且是在盗窃那工地之前。走之前我们到李某家集合,我看见有王某、王某、“老六”,然后李某就开着他的江淮车拉着我们去了那工地,在到那工地之前我们在一个路口接上的杨某。我们到了工地时大约是凌晨1时许,我在车上望风,我将车停在进工地的路口,他们步行到的工地大门,我就在车上等着帮着“望风”,等了约有几分钟,李某他们就出来了,然后他们上车,李某就让我开车回去,我们当天就直接回大灰厂了。
刘某辨认出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马各庄回迁楼工地就是他们要去抢劫电缆线的地点;辨认出B组10号杨某就是参与抢劫的涉案人员。
18、被告人李某的供述证明:2011年12月中旬的一天夜里12点多,我和王某、王某、刘某、老六从丰台区大灰厂我们住的地方到了房山区,是开我的江淮汽车去的。从房山区大件路出来到了一个路口,我们停车上来一个人,这个人我不认识,他和王某认识。后来我们继续开车到了一个工地,工地在马路的右边,从工地外面看,是个盖楼房的工地,里面有五、六栋十层左右高的楼房,我们就把车停在了路面,刘某在车上望风,我们其余的五个人就去了工地里面。我记得是有一个人从大门口底下爬进去,然后开门让我们其他人进去的。我们看见墙上有摄像头,我就用一个木棍捅了那个摄像头一下。我推开了两间房门,看到没有电缆线。我就招呼王某他们走了。出了工地我们就上车走了。又到了一个路口,那个男的就下车了,我们就回到了丰台。这次是王某叫我去的,踩点也是他们,加上那个中途上车、下车的人一共六个人。我们去的时候带了压力钳。我们也什么都没拿到,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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