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丰刑初字第2442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边×,男,1982年6月4日出生。系本案被害人。
被告人韩×1,男,1958年2月7日出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7月18日被羁押,2014年7月25日被取保候审。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丰检公诉刑诉(2014)19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1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12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边×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淼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边×及被告人韩×1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3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韩×1骑车行驶至本市丰台区木樨园西侧过街天桥时,与被害人边×发生碰撞,双方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造成边×胸部损伤,肩关节扭伤,锁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韩×1于2014年7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大红门商城派出所抓获。
针对起诉的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了相关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及被告人韩×1的供述等证据,认为被告人韩×1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边×要求被告人韩×1赔偿:医疗费人民币21500元、营养费人民币5000元、误工费人民币202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人民币270元、交通费人民币500元、护理费人民币1200元、其他损失费人民币20000元,共计人民币68750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边×提交了医疗费单据、误工证明等证据,并提出二次手术等继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诉讼。
被告人韩×1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事实无异议,并表示愿意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边×合理的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0日16时许,被告人韩×1骑车行驶至本市丰台区木樨园西侧过街天桥时,与被害人边×发生碰撞,双方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造成边×胸部损伤,肩关节扭伤,锁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被告人韩×1于2014年7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大红门商城派出所抓获。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边×的经济损失为:医疗费人民币20688.13元、酌情考虑营养费人民币3600元、误工费人民币135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人民币270元、交通费人民币221.87元、护理费人民币1200元,共计人民币395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
1、被害人边×陈述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3月20日16时许,我从木樨园桥西的过街天桥由东向西走,我下天桥时在我的后方有一名男子骑自行车也下天桥,因为我和他同在天桥的坡道上,后方那名男子的自行车撞到了我的右腿小腿处,我感觉他不是故意的,就回头问他:“你会说句话吗?”他说:“你挡着我道了。”我说:“你在我身后凭什么让我看道?”对方听到后就下车把自行车支上,走到我的跟前抓住了我的衣领,我就用右手推他,他迅速抓住我的大衣领子往上一提,双手抓住了我的大衣领子和大衣后面的帽子,我的头就被包了进去,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我用双手攥住他的左手企图挣脱开。那名男子就开始用右手打我后背、头部和左肩,用脚踢了我的左腿外侧一下,并用左手使劲向左侧一拽,我就躺在地上了,我躺在地上后对方又对我的面部打了几下,这时旁边有人将那名男子劝开了。我就拿出手机报了警,该男子想骑车跑,我将他拦下了,后来他说要去打电话,我就让他去了,他去了西罗园南里的社区就再没有回来。我的头部后面左侧有瘀伤,腹部和左腿有淤青和擦伤,我的左肩肩膀处不能动了,医生说是左侧锁骨骨折,是那名男子将我的头部用我的大衣包起来打我造成的,对方有没有伤我没有看见。
经其辨认指出,被告人韩×1就是在木樨园桥西过街天桥殴打其的那名男子。
2、证人刘×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4年3月20日16时许,当时我正从本市丰台区木樨园桥西过街天桥下辅路由西向东走时,看见边×正用右手将一名老年男子按倒在地,那名老年男子躺在路上,我问边×怎么回事,边×说他被这个老头打了,胳膊动不了,并说已经报警了,我就走了。当时我看见边×抬着左胳膊,看起来很无力,特别别扭,边×的表情表现出来很疼,他说是那名中年男子造成的。
经其辨认指出,被告人韩×1就是在木樨园桥西过街天桥下辅路上被边×按倒在地的那名男子。
3、证人朱×证言证实:我是北京天坛医院住院医师。边×的左侧锁骨骨折,致伤原因是外伤,但是该伤是别人直接殴打他身体造成的还是他锁骨撞击到其他物品上造成的,我们不能确定,但这种伤常见的原因一是直接暴力,二是间接暴力。我们只能通过病人口述原因对其诊断,不能确定该伤的具体致伤原因,但那肯定是新伤。
4、证人韩×2证言证实:我是韩×1的四弟,韩×1现在是单身一人,在西罗园照顾我母亲,他长时间脱离社会照顾母亲,对社会了解少,与社会上的人了解不是太多,他以前没有打过架,是一个不惹事的人。当时打架后他跑了是因为怕对方讹他钱,我家过得不宽裕,拿不出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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