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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大刑初字第103号
公诉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邢×,男,42岁(1972年2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7月14日被羁押,同年8月14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5年1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京大检公诉刑诉(2014)11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邢×犯非法经营罪,于2014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曹妍霞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邢×于2014年3月至7月期间,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油罐车(鄂×××)从北京市×××石化有限公司的中国石化×××加油站购买柴油共计16.98吨,价值人民币121307.5元。被告人邢×将上述油罐车停放于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中臧村其暂住地内,售卖柴油。2014年7月14日被查获,油罐车内的柴油剩余3.84吨。
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事实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物证,书证等。并认为,被告人邢×违反国家规定,在未获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成品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邢×对起诉书指控其犯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及事实未提出异议。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邢×于2014年3月至7月期间,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油罐车(鄂×××)从北京市×××石化有限公司的中国石化×××加油站购买柴油共计16.98吨,价值人民币121307.5元。被告人邢×将上述油罐车停放于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中臧村其暂住地内售卖柴油。2014年7月14日查获油罐车内未销售的柴油3.84吨。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邢×供述证实:2014年7月14日23时许,当时我正在家收拾东西民警来检查,在我租的一间屋子里发现大量的空油桶,还在我的院子里发现了一辆装有柴油的油罐车,院子里的油罐车是我的,油罐车里的柴油是我从永定河大堤处的中国石化×××公司那里加油站加的并用来卖的。自2014年2月我开始卖油,我一共拉了三四次油,每次我进购3吨左右至今我卖出去9吨,大概获利9000元,在我家中搜到的三张黄色票据是我每次在加油站拉油的票据,抬头是“中国石化×××公司发油单”,上边会用机打我的名字,标注的单价,以及加的油量和加油日期,还有车号,最后会有我确认签字。我没有相应的油罐车运营资质,也没有销售柴油的相关资质。
2、证人李×证言证实:我与邢×是夫妻关系,我们暂住在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中臧村我们租的一个房间内。邢×2012年6月份左右买的油罐车拉油用,在哪里买的车我不知道,然后去永定河大堤购油,平时都是我老公自己去购油,拉回来就放在租的院子里,有人要就零散着卖。
3、证人边×证言证实:我是中国石化×××公司加油员,我认识一个叫邢×的人,经常来我单位补胎,他有个油罐车来我单位这加过国标的柴油。2014年7月6日6时,我值班邢×开着自己的油罐车到我单位加油,我给他加了2吨左右柴油。邢×开的是一个5吨的油罐车,我记得尾号是715,邢×1至2个月来一次,每次都开着那个油罐车来,据说他有客户向他要油,他就来油站给客户加油。只有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罐车来加油我们才给加,我不知道邢×有没有运输危险物品的资质。我们公司名称叫×××,中石化×××加油站是我们这个加油站的名称,属于×××公司,×××公司旗下有几个加油站,都统一使用×××的公章。我加油站提供的邢×的加油单,是从加油站底单中找出来的,带有邢×的签名的单子,这可以确定是他在我单位加油的单据。我找出来的只有三张。
4、北京市×××石化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证实:邢×于2014年3月19日、4月2日、4月22日分别购柴油8.98吨,价值人民币63907.5元。
5、扣押物品清单证实:2014年7月15日公安民警在被告人邢×处扣押中国石化×××公司2014年5月3日、5月14日、7月6日发油单三张(累计8吨,购油总计金额人民币57400元)。
6、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北臧村派出所出具的工作说明及中国石化×××公司发油单、扣押物品清单证实:2014年7月18日,我所对邢×的油罐车(车牌号:鄂×××)扣押,对侧内的柴油进行称重,将该车辆驾驶至中国石化×××公司加油站内,经过泵称重,后经该油站计算,测得该车内有柴油3.84吨(已扣押)。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实:北京市×××石化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梨园村委会南500米,法定代表人李勇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润滑油、防冻液、化工产品。
8、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北臧村派出所制作的照片证实:查获被告人邢×使用的车号为鄂×××油罐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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