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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顺刑初字第25号(3)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被害人胡×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明:2014年5月22日21时许,其与同事到达案发现场准备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舒×1传唤至公安机关时,舒×1拒不配合工作,且其他在场人员殴打、辱骂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员,其在该过程中被打受伤。
胡×辨认出被告人罗×5、舒×2、陈×1、罗×1为追打其及治安支队陈×3的男子;被告人罗×2、程×1为聚众起哄、强闯警戒线、辱骂民警的男子;程×2、舒×1为追打陈×3的男子;程良臣为聚众起哄、追打其的男子。
2.被害人王×的陈述证明:其是杨镇派出所警长。2014年5月22日其正在单位值班,19时许接到分局110警情:在顺义区杨镇地区大发正大有限公司东侧饲料厂内有人摔伤,在顺义区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后由魏×副所长带队出现场,21时许,其接到电话让其带民警及协警赶赴杨镇地区大发正大有限公司东侧饲料厂内支援,现场有人不配合工作并殴打民警。其在现场时见姓舒男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带人殴打民警及现场其他人员抢夺民警执法通,在这过程中其被打受伤。
王×辨认出罗×5为抢其执法通的人;罗×5、程×1、罗×6、柯×1为冲闯警戒线、辱骂正在执行公务民警的人;罗×2为殴打辨认人的人;舒×1为殴打、踢踹其的人;罗×5为抢其执法通的人。
3.被害人郭×的陈述证明,2014年5月22日18时37分,派出所接110布警,一名姓苏的先生报警称在顺义区杨镇饲料厂内,工地员工柯昌永从屋顶摔下来后经顺义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刑侦、治安、政府安监科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经了解,是该饲料厂工头姓舒的雇佣柯×3打工,中午安排柯×3到房顶揭掉旧的石棉瓦换新的,由于是高空工作,柯×3在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作业,导致从房顶摔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此,此案涉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民警在依法传唤姓舒的工头时,对方拒绝配合工作,且有多名同乡人员共同阻拦,民警对他们进行劝说,但对方拒不配合,现场人员还殴打、辱骂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员,其在该过程中被打受伤。
郭×辨认出罗×2为辱骂民警、聚众起哄的人;舒×1为辱骂民警、殴打民警王×的人;罗×1为辱骂民警、殴打其及王×的人。
4.证人魏×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4年5月22日晚,民警在依法传唤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舒×1时,该人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且与多名男子殴打镇政府副书记李×2及民警。
魏×辨认出罗×5、舒×2为起哄、阻拦民警执法的人;陈×1、罗×1为殴打杨镇镇政府副书记李×2的人;罗×2、舒×1为起哄、阻拦民警执法、殴打其的人;罗克友阻拦民警执法、起哄的人;程×1为辱骂、阻拦民警执法的人;罗×5为抢其执法记录仪,殴打杨镇镇政府李×2的人;柯×1为冲闯警戒线、起哄、阻拦民警执法的人。
5.证人陈×3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4年5月22日晚,民警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舒×1进行传唤时,舒×1拒不配合且舒×1的老乡殴打、辱骂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陈×3辨认出杨七林为辱骂郭×、强闯警戒线、聚众起哄的人;罗×5、舒×2、程×2、罗×1为追打其的人;陈×1为追打其本人及刑侦支队胡×的人;杨×、罗×2、舒×3、程×1、罗克友为辱骂民警、强闯警戒线、聚众起哄的人;舒×1为拒不配合民警传唤的人。
6.证人李×2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4年5月22日晚,其配合民警处置一死亡事故,民警准备将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时,现场人员殴打其与民警。
李×2辨认出舒×2、陈×1为煽动闹事、辱骂及殴打民警的男子;罗×2、谈×为煽动闹事、辱骂民警的女子;罗×1为追打民警并砸门、踹窗户的男子;罗×5为殴其及民警的男子。
7.证人李×3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与胡×等民警出警处理警情的过程中,现场多名人员殴打、辱骂民警,其中舒×1参与殴打李×2、陈×3。
李×3辨认出杨×2为辱骂民警、聚众起哄、强闯警戒线的人;罗×2为辱骂民警、聚众起哄的人;舒×1、罗×1为辱骂民警、追打民警陈×3及强闯警戒线的人。
8.证人于×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4年5月22日晚,其与胡×等人出警过程中,现场多名人员殴打、辱骂民警。
于×辨认出罗×2为辱骂民警、聚众起哄的人;程×1为辱骂民警、聚众起哄、强闯警戒线的人;舒×1、罗×1为辱骂民警、追打民警陈×3及强闯警戒线的人。
9.证人底×、杨×的证言及辨认笔录均证明,2014年5月22日晚,其与杨镇党委副书记李×2处理死亡事故时,舒×1等人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他的老乡殴打李×2及民警。
底×辨认出何×、李×1、程×、程×2、程×3、程×、罗×7、罗×3、罗×4就是实施辱骂、强闯警戒线、追打民警等行为妨害公务的人。
杨×辨认出李×1、柯×2、程×、程×2、罗×3、陈×2就是采取辱骂、强闯警戒线、追打民警等行为妨害公务的人。
10.证人富×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2014年5月22日晚,其看到四五个人殴打李×2,后李×2与两民警进到一个小房间内,工人追逐未果将该房窗户损坏及其他人员起哄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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