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红刑初字第0060号(2)
经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李××的颈部损伤造成的肢体活动功能严重障碍为重伤。
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于2013年3月8日出具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任××目前无精神病。
在诉讼期间,被害人李××申请对其伤情的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经天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李二×目前的肌力障碍程度构成一级伤残;其目前情况构成完全护理依赖。
另查,被告人任××所驾津K×××××号小型轿车系穆××所有,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商业三者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
在诉讼期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被告人任××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任××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全部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58744.95元(含已垫付费用58744.95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财产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2.2万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自愿撤回对被告人任××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起诉。
上述事实,经当庭举证、质证,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图、现场勘查照片,证实:案发现场位于红桥区西青道与咸阳路路口,受伤一人,120急救车已到达现场。现场仅留有燃油二轮车倒于西青道路口以西的辅道上,肇事车辆去向不明,现场留有散落物品。接触点距地面划痕垂直距离10.5m,距燃油二轮车前轮垂直距离23.9m。
2、被害人李××的陈述证实:2012年6月11日14时50分许,其骑燃油助力车从烈士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西青道与咸阳路交口被撞。
3、证人穆××的证言证实:其是任××的前妻。2012年6月11日15时许,其接到任××的电话,说他撞人了,让其去红桥区西青道与咸阳路交口。其到现场时看见家里的车和对方的摩托车在路口停着,没看见任××和被撞的人。其给任××打电话,他说回家拿钱去了。其听说被撞的人被拉到人民医院,就开着肇事车辆去了医院,在医院对伤者家属和民警说自己是开车司机。肇事车辆是其名下牌照号为津K×××××的奥迪牌轿车。
4、证人任××的证言内容与证人穆××证实的情况基本一致。
5、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交通事故车辆类型鉴定书,证实:发生交通事故的重庆立达牌汽油发动机驱动二轮车为二轮摩托车。
6、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交通事故痕迹鉴定书,证实:津K×××××号小型轿车前保险、发动机罩左侧前端、散热器面罩与燃油二轮车后备箱右侧、右后脚踏板、右侧装饰板、货架右侧、前轮胎右侧为两车主要着力点,且两车痕迹位置相对应,形态特征吻合,附着物颜色一致。津K×××××号小型轿车前部与燃油二轮车右侧接触。
7、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红桥支队西青道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任××驾车遇禁止信号驶入路口,未注意观察情况,未保证安全,其行为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且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应当承担事故责任;李××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遇禁止信号驶入路口,其行为也是造成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亦应承担事故责任。综上,任××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承担该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8、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损伤程度鉴定书,证实:被害人李××的颈部损伤造成的肢体活动功能严重障碍为重伤。
9、天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鉴定人李××目前的肌力障碍程度构成一级伤残;其目前情况构成完全护理依赖。
10、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于2013年3月8日出具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任××目前无精神病。
11、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书,证实:穆××血液中酒精含量为0mg/100ml。
12、监控视频录像光盘,证实:被告人任××驾车肇事,将被害人送上救护车,后离开案发现场。
13、电话录音资料光盘,证实:案发后,被告人任××拨打120急救电话,声称自己的姓名为穆××。
14、书证:
(1)天津市人民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证实:被害人李××颈椎外伤,颈脊髓损伤,四肢瘫,颈椎失稳症,右股骨干骨折,右三踝开放性骨折伴脱位,右腓骨头骨折,双下肢深静脉及下腔静脉血栓形成,右颞部硬膜外血肿,右颞骨骨折,呼吸衰竭,右足、左踝软组织挫伤,双侧胸腔积液,泌尿系感染,右踝伤口感染;
(2)被告人任××的驾驶证复印件、驾驶人信息表、津K×××××号小型轿车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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