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全文
(2013)雨刑二初字第67号(3)
2012年12月2日,被害人柴某在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家中上网时,在搜狗网站上看到名为“创富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www.dlysg.com)的网站显示可以为个人提供无抵押贷款。后被害人柴某通过该网站的QQ及电话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时,被对方以提高个人信用度、验证还款能力等理由,让被害人柴某分别往其提供的账户名为“潘某”等人的银行卡上汇款人民币8.1万元,从而骗取被害人柴某钱财。
案发后,被害人朱某乙、柴某先后至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通过网上技术侦查等手段,先后将被告人吕某甲、张某、姜某、徐某甲、苗某、赵某甲抓获。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的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一、关于被害人朱某乙被骗事实的相关证据
(一)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徐某甲的供述证实:2012年5月与徐某乙等人一起来永安市的做诈骗,我们开始研究做一个贷款类的网站,再找人在百度和搜狗推广,这样那些想在网上贷款的人就会在网上搜索到我们,使用QQ或者电话联系我们,我们就伪装成贷款公司的客服,问对方有无工作,有无收入,询问对方贷款做什么,我再询问对方有无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再让对方传真过来,我们再把一份贷款合同传真给对方(这个合同是在网上随便找的),对方签完合同传真发给我们后,我们再要求对方缴纳合同保险金,我们会对对方说因为你是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我们公司放贷出去有风险,需要缴纳一定保证金。对方向我们提供的银行账户汇款或者转账以后,我们再传真一份银行放款通知书(也是在网上找的),上面说要验证对方还款能力,需要对方缴纳金额的20%作为验证还款能力的费用,对方把这笔钱又转账给我们以后,我们会以贷款公司的名义再次联系对方,说对方的信誉太低,银行无法放款,需要提升信誉度,需要对方向我们贷款公司汇款,我们再把这笔汇款推给他,他就会提升信誉度,一般我们骗到这个地步,基本上对方就开始反应过来了,我们对他的诈骗也就结束了。有一部分贷款网站是通过“福州8U”公司帮我做的,当时我们是在网上搜索到福州8U的,我就加了一个叫“福州8U小姜”的人。我通过“福州8U小姜”做了十几个贷款诈骗网站,不会少于10个。虽然我没有明确告诉他我是做诈骗的,但是他们做网络业务很久,应该知道这里面的名堂。首先我一个人通过他做了那么多的贷款公司网站,正常一个人是不可能开那么多的贷款公司的,另外贷款网站我什么手续都不提供给他,连贷款网站的公司名称都是“福州8U小姜”提供给我的,我只需要交钱给他就行了。“福州8U小姜”收取我的贷款网站制作费用700元,百度开户费用是28O0元。我们做诈骗交给“福州8U小姜”共有5万元左右,我们骗来的大部分钱都交给帮我推广网站的人了。我把钱存入对方提供的账号,“福州8U小姜”的钱是打到叫“张某”银行账号里面的。“融川担保”公司的网站是“福州8U小姜”一手经办的,我当时是一起在他那里买了3个贷款网站加开户,一共8400元。我记得“融川担保公司”骗到手6万多元,其中一笔是5.5万元。我是负责联系做网站和做百度推广,“钱多多”是负责具体聊天去骗钱的。“钱多多”是一个女的,平时主要在网上用QQ联系,没有见过面。我是用QQl8×××97(狼牙)加她的,我对她的备注是“杀杀”。我自己的红色戴尔笔记本电脑桌面上有一个文件夹“自己后款资料”,里面都是放款通知书,是用来诈骗的资料。大概11月下旬,“杀杀”联系我,告诉我骗到了6万元左右,那个网站是骗了一个江苏南京人,好像叫朱某乙。骗来的这些钱除去做网站的成本之后,“杀杀”当时告诉我分给我利润的三分之一,分给我1万2千元左右,其它的钱归“杀杀”和她老公“杀工”。朱某乙被骗的钱好像是打到一张工商银行的银行卡,是一个叫崔某的身份证办的银行卡。
2、被告人张某的供述证实:贷款网站这块百度开户业务主要是我们公司姜某在接单子,我们不需要对方任何手续,只要对方给我们钱就行了。贷款网站的营业执照等手续是我们上家负责,在今年7月份之前,我们还帮贷款网站推广的下家制作贷款网站,后来福州的网警警告我们说这些网站大多是诈骗的,我们就不再帮下家制作网站了,让他们自己找人提前做好一个网站,但是网站名称是根据我们上家给我信息来命名,比如上家给我们一个担保公司的名称,说使用这个公司名称可以开户,我就在网上,通过QQ聊天把担保公司的名称发给公司的小姜,小姜再把名称发给我们的下家,下家再把他们的网站名称改成这个担保公司的名称。改好后的网站网址再通过小姜在网上传给我,我再交给上家,上家通过他的能力在百度那边开户成功,再把百度推广后台转交下来,我再交给小姜。小姜再转交给下家,下家自己在后台就可以设置关键字,推广区域,就可以在网上进行推广了。这些在百度推广成功的贷款公司网站实际上都没有资质,资质是我们的上家伪造的。另外,这些网站一般都不会续费,因为推广不了几天就会被360拦截,提示为诈骗网站。这些贷款网站没有一家是正规的公司,他们都没有业务,都是在网上骗钱的。我们在网上承接此类网站的推广业务,是因为我觉得我在这个里面不需要做多少事情,利用网站诈骗钱的人也不是我们。“融川担保”这个网站是在2012年10月29日接到单子,网站的域名ycdanbao.tk,“融川担保”这个网站名称也是上家“竞价折扣无限”提供给我的,我再交给小姜,我们给上家的价格是2285元,收取下家的网站开户价格2600元。融川担保网站是一个客户编号为xj10×××22的人来推广的,数字10×××22可能是我们下家客户的QQ号码。这个人最早从8月27日,最迟到12月5日,在我们公司一共推广了32个网站。姜某主要负责公司的业务,接客户的单子,不负责网站的制作。从公司域名主机代理平台系统打印的材料上看,客户“xjl0×××22”从今年8月3号到l2月3号开了35个贷款诈骗网站,这些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总金额是l03434元。“竞价折扣无限”不需要将虚假资质发给我,只需要将资质上的公司名字、地点发给我,我再交给姜某把网站名字改成资质上的名字,至于这是姜某改的网站还是客户自己改的我不知道了。网站上的联系电话和QQ一般是客户自己放的,姜某有没有放我就不知道了。


总共1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上一页  下一页  

===================================================
声明:本裁判文书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法律图书馆>>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