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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盱刑初字第00054号
公诉机关盱眙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唐某,农民。被告人唐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12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盱眙县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盱眙县看守所。
辩护人徐向民,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谢某,农民。被告人谢某曾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于1992年8月28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谢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12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并由盱眙县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盱眙县看守所。
辩护人吴强,江苏法之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邢某,驾驶员。被告人邢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13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14年11月23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2月23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地。
被告人赵某,农民。被告人赵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19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14年11月24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2月23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地。
被告人余某,农民。被告人余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18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4年11月24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2月23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地。
被告人陈某,个体户。被告人陈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11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4年11月24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2月23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地。
被告人范某,个体户。被告人范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18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14年11月24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2月23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地。
辩护人刘红奇,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何某,个体户。被告人何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1月8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4年11月24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2月23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地。
被告人李某甲,农民。被告人李某甲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10月20日被盱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11月17日被该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4年11月24日经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2月23日经本院决定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于其住所地。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以盱检诉刑诉(2014)63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唐某、谢某、邢某、赵某、余某犯盗窃罪;被告人陈某、范某、何某、李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4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建眙出庭支持公诉,上列九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一、盗窃
被告人唐某、谢某、邢某、赵某、余某等人多次在盱眙县仇集镇实施盗窃野生朴树的行为,其中被告人唐某、邢某的盗窃数额为人民币42600元、被告人谢某的盗窃数额为人民币30200元、被告人赵某、余某的盗窃数额为19200元。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1.2014年10月初,被告人陈某经谢某介绍至盱眙县仇集镇凤山村孙中后山和王店乡古城林场交界处看树、选树、买树,后唐某与他人在该山头盗挖野生朴树3棵,被告人陈某明知唐某所卖的朴树可能是赃物,仍予以收购。经鉴定,上述朴树价值人民币10500元。
2.2014年10月8日,被告人陈某经谢某介绍至盱眙县仇集镇凤山村孙中后山上和王店乡古城林场交界处看树、选树、买树,后唐某与他人在该山头盗挖野生朴树3棵,被告人陈某明知唐某所卖的朴树可能是赃物,仍予以收购。经鉴定,上述朴树价值人民币11000元。
3.2014年10月7日,被告人何某经被告人李某甲介绍至盱眙县仇集镇凤山村孙中后山和王店乡古城林场交界处看树、选树、买树,后唐某与他人在该山头盗挖野生朴树4棵,被告人何某、李某甲明知唐某所卖的朴树可能是赃物的情况下,仍收购、代为销售。经鉴定,上述朴树价值人民币12400元。
4.2014年10月9日,被告人范某经谢某介绍至盱眙县仇集镇凤山村孙中后山上和王店乡古城林场交界处看树、选树、买树,后唐某与他人在该山头盗挖野生朴树3棵,被告人范某明知唐某所卖的朴树可能是赃物,仍予以收购。经鉴定,上述朴树价值人民币8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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