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皋刑初字第00008号
公诉机关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浦某,油漆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10月5日被如皋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10月16日被刑事拘留,于2014年10月29日被如皋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如皋市看守所。
辩护人瞿张,江苏金平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以皋检诉刑诉(2014)6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浦某犯故意杀人罪,于2014年1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菁雯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浦某及其辩护人瞿张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浦某因怀疑妻子许某与被害人张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2014年10月4日,从家中携带砍刀外出寻找被害人许某,并于当日20时许在如皋市白蒲镇蒲西村三组福记烧鸡公店内发现被害人许某与张某一同吃饭,遂进入店内欲杀害被害人张某,并用砍刀连续多次对被害人张某头部实施砍击,致被害人张某头部、左手臂受伤,并致被害人许某及被害人孙某受伤。后因被店内群众拉开而未能得逞。经如皋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浦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浦某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被害人张某、许某存在一定的过错,对被告人浦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诉至本院。
被告人浦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但辩解其主动放弃砍张某。
被告人浦某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浦某犯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浦某属犯罪中止,被告人在可以砍杀被害人张某的条件下没有再继续实施砍杀;2、被告人浦某有逃跑的条件而没有逃离现场,归案后如实供述,应视为自首;3、被害人具有明显的过错,张某与许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这是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4、被告人浦某没有前科劣迹,是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5、从犯罪结果看,没有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本案被害人张某表示对被告人浦某谅解,综上,建议法庭对被告人浦某大幅度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浦某因怀疑妻子许某与被害人张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于2014年10月4日,从家中携带砍刀外出寻找被害人许某,并于当日20时许在如皋市白蒲镇蒲西村三组福记烧鸡公店内发现被害人许某与张某一同吃饭,遂进入店内欲杀害被害人张某,并用砍刀连续多次对被害人张某头部实施砍击,致被害人张某头部、左手臂受伤,并致被害人许某及被害人孙某受伤。后因店内群众阻挡、被害人张某逃离而未能得逞。
经如皋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作案工具砍刀一把。被害人张某对被告人浦某表示谅解。
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害人张某的陈述,证实案发当天其和许某等人吃饭,后浦某赶到饭店拿东西打许某,后来又拿东西打其,其眼镜被打掉了,头上破了出血,其用手挡的,手也受伤流血,后来其从饭店内逃出,被派出所的人送到医院抢救的事实;还证明其和许某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2、被害人许某的陈述,证实案发当天其和张某等人吃饭,浦某过来持刀砍伤张某,后来浦某持刀继续追砍张某时,其过去挡的时候也被砍伤的事实;还证明其和张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3、被害人孙某的陈述及其辨认笔录,证实案发当天被告人浦某持刀数次砍那个戴眼镜的男子(张某),有个女的在阻挡过程中也被那个男子持刀砍伤,其在抢夺浦某的手中刀时被刀碰伤的事实。
4、未到庭证人范某甲的证言,证明案发当天被告人浦某持刀数次砍被害人张某的事实。
5、未到庭证人吴某的证言,证明案发当天其看见被告人浦某持刀后就出去报警的,后来回店里发现有人受伤的事实。
6、未到庭证人范某乙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案发当天被告人浦某持刀数次砍被害人张某;民警到场后被告人浦某持刀捅伤自己的事实。
7、未到庭证人钱某的证言,证明案发当天其带女儿和孙某夫妻两个、范某甲夫妻两个去吃烧鸡公,吃到九点钟左右,已经快结束了,其听见北边一桌上"啪"的一声,是打嘴巴的声音,接着又有摔酒杯的声音,其头抬起来看见北边桌子的西边站了一个男的,那个男的从身后裤腰里拔出来一把刀,其看见他拿刀出来就吓了赶紧跑了旁边去了,其跑到大厅西边包厢门口,再往那边看的时候,就看见原来坐在北边一桌东南角的那个男的头上在冒血,手捂着头的事实。
8、未到庭证人范应先的证言及其辨认笔录,证实案发当天其目睹事情发生的经过及辨认出拿刀砍人的系被告人浦某。
9、未到庭证人顾某甲的证言,证明案发当天晚上其和许某、姜某还有一个男的在福记烧鸡公吃饭,吃到一半发现浦某站在许某的左手边,浦说你们吃饭也不叫其,就打了许某左脸两巴掌,许某拿了个酒杯砸在浦某胸口,浦从屁股后面拔出一把砸刀和许某纠缠,浦拿砸刀朝跟他们一起吃饭的男子舞了几下,那个男子头上和身上都是血,许某帮这个男的挡刀,也被砍了,被砍的男子趁机往店的西北角溜,其他人劝浦某不要冲动,浦某不听,还要砍那个人,店里的人就用桌子、椅子和电磁炉往他身上扔,浦某还是追着那个男的砍,大家都把浦某围在西北角,浦某就是听不进去,后来派出所过来,其就先出去,回头看到浦某也倒在地上。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