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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吴刑初字第0445号
公诉机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甲,农民。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5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日被羁押),同月15日被逮捕,同年7月22日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0月16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辩护人任洁,江苏华海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检诉刑诉(2013)8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于同年11月5日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梁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甲及其辩护人任洁到庭参加诉讼。审理中,本院根据公诉机关建议延期审理二次,又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甲于2013年5月1日12时左右,在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新峰村前村南宏盛搅拌站对面的码头附近,因其儿子李某乙劝架过程中被周某乙吐唾沫,遂与周某乙发生争执,后用拳头打了周某乙头部一拳,致周某乙倒地受伤,后周某乙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某乙因外伤致颅脑损伤硬膜外血肿,其损伤属于人体重伤。事发后,被告人李某甲的家属已赔偿了被害人周某乙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周某乙的谅解。公诉机关为证明上述事实,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被告人李某甲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击打部位与被害人损伤部位不吻合,反而损伤部位与跌倒碰撞地面的部位吻合,故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重伤结果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故被告人李某甲不构成犯罪。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1日12时许,周某乙(1953年出生)与黄某因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新峰村前村南宏盛搅拌站对面的码头上一场地的租用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发生口角,被告人李某甲之子李某乙站在双方中间劝架,后因李某乙劝架过程中被周某乙吐口水,被告人李某甲与周某乙发生争执并用拳头打了周某乙右太阳穴一拳,被告人李某甲即被他人拉开。周某乙欲再次追打黄某,被他人劝阻后,周某乙不慎仰某倒地,后被他人扶起。至当日15时许,周某乙因头部受伤至苏州瑞华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颞骨骨折、右颞顶枕部急性硬膜外血肿、脑挫裂伤、头皮挫伤并头皮血肿,并行右侧颞顶枕部硬膜外血肿清除术。
经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某乙此次颅脑外伤的损伤程度已构成人体重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甲的家属与被害人周某乙达成了和解协某已赔偿了被害人周某乙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6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周某乙的谅解。
被告人李某甲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下列证据证实:
1、发破案经过、抓获经过证实了本案的案发及被告人李某甲归案的情况。
2、被害人周某乙的陈述笔录及辨认笔录证实,其先与黄某吵架,后李某乙过来拦住其推其,李某甲也过来了,其随手捡了一块砖头,但没砸到人,砸在地上,李某乙和李某甲又来与其拉扯,他们都站在其对面,拉扯中,不知是李某乙还是李某甲打了其右边太阳穴附近一拳,其头很晕退了两步倒下去,后脑勺着地,过了两分钟被人扶起来,当时其头很晕,因为其中午饮酒所以没在意。其又去黄老板办公室谈了一会儿,事情没谈拢其就走回家了,其回去还是头晕就告诉其儿子,其儿子就打120去医院了。
3、证人证言笔录及相关辨认笔录:
(1)证人徐某的证言笔录及辨认笔某甲案发当日,周某乙与黄某等人发生争执,李某乙上去劝周某乙,周某乙朝李某乙吐了口水,其就拉着周某乙要走,这时其看到李某甲上来用右手朝周某乙的右太阳穴打了一拳,李某乙将李某甲拉走了,其就拉周某乙走,后周某乙拿了一块砖,其看到将砖拿下来,后周某乙又去拉李某乙的衣服,其又上去将周某乙拉开了。这时其往家里走,其听到周某乙倒地的声音,看到周某乙仰某朝天躺在地上,后他人将周某乙扶起,发现其后脑勺擦破,但没流血。从被打到倒地这个过程不到10分钟。后周某乙又至黄老板的办公室处理事情,过了一个多小时,周某乙回家说想睡觉,周某甲将周某乙送往医院。
(2)证人周某甲的证言笔录及辨认笔某乙其父周某乙与黄某发生口角,后李某乙双手张开拦着其父,其看打不起来就离开了,过了十分钟其看到其父平躺在地上。工人将其父拉起来,其报警,其父跟着警方至黄的办公室,一个半小时后,其也至该办公室,其看到没有结果就回家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其父亲回来了,说不舒服,其就打120去医院,在车上吐了三次,后医院说是脑出血,就做手术了。在车上其问周某乙有无人打其,周某乙说李某乙的父亲在其右太阳穴打了一拳。
(3)证人李某乙的证言笔录及辨认笔某丙案发当日,周某乙与黄某吵架时,其站在两人中间劝架,周某乙朝其吐口水,其闻到周某乙身上有酒味,就往后退开了,当时李某甲也上来推周某乙的肩膀,其让胡某把李某甲拉走。后周某乙转身向身后砖头堆上可能想抽砖头,其对黄老板说回去吧,不知怎么周某乙就自己向后一倒,躺倒在地了并让他儿子报警。后周某乙爬起来坐在边上,派出所来了后,其、周某乙父子、黄某等人去了黄的办公室商量了一个多小时,未果后各自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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